香港奇案
1985年寶馬山雙屍案 晨運婦作供離奇說英語

標籤 : 寶馬山雙屍案 , 寶馬山配水庫 , 北角 , 寶馬山 , 兇殺案 , 尹三龍 , 等候董建華發落 , 未成年犯人 , 催眠 , 鬼上身


香港曾經發生過多中駭人聽聞的兇殺案,其中被坊間稱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的「寶馬山雙屍案」的破案過程就更是迷離。

1985年4月20日就讀香港港島區一所中學的一對英國籍情侶簡尼(Kenneth McBride)及尼歌拉(Nicola Myers)於前往北角賽西湖公園後失蹤。翌日,有晨運客在當時仍未被開發的北角寶馬山配水庫附近發現兩人屍體,經驗屍後證實兩人是被人亂棍打死,簡尼的屍首被發現時,身上穿藍色牛仔褲,上衣被掀起,雙手反綁,全身共一百多處傷痕。女死者尼歌拉側,而且女死者曾被強姦,死狀則更恐怖。上身一件米黃色恤衫鈕扣被解開,幾乎全身赤裸,左眼球跌出,下顎遭打碎,全身有五百多處受傷,表情痛苦,死狀恐佈。二人的遺體其後分別運返英國下葬。

警方一直對案件毫無頭緒,直至六個月後警方接到線人報料,報稱在渡海小輪上偷聽到案中主犯彭信義向友人吹噓自己殺了一名外國人,又指腳上球鞋正屬於「鬼仔」(香港人對白人的虐稱,有人認為帶有歧視成份)所擁有。探員接報後進行調查,警方根據女死者體內的精液、以及凶案現場遺下的女死者內衣及凶器等証據,而球鞋的化驗結果則證實該對九號球鞋確屬簡尼所有。在兇案發生後的第七個月即1985年11月,警方拘捕涉及此案的3名成年被告彭信義、譚士歡和趙偉文,以及未成年的童黨尹三龍和張有恆,當中只有尹三龍認罪並頂證其他人。

警方在調查案件初期,一度茫無頭緒,期間邀得警隊內的催眠師楊志滔向目擊事件的晨運客進行催眠,嘗試找出疑犯的資料。楊志滔在催眠一名剛從內地來港、滿口鄉音的女證人時,證人竟突然用英語說出行兇者資料,令在場警員嘖嘖稱奇。警方經過七個月調查後,拘捕五名被告。

當時警方的心理學家楊志滔曾為目擊者催眠,以獲得更多證據。其中有一位帶有鄉音、不諳英語,經常在該處晨運的華籍女士,在接受催眠期間竟然以流利英語說出案件詳情,令在場警員感到十分驚訝。因此亦有說法指該女士在此期間被女死者「鬼上身」以求沉冤得雪。

尹三龍被捕後供稱,事發當日他與彭信義、譚士歡、張有及趙偉文五人途經寶馬山,發現簡尼及尼歌拉正在溫習,彭隨手拾起一根木棍,向四人說,「不如過去同佢玩!」他們搶去簡尼金錶,彭要求與尼歌拉發生性行為遭拒,於是一面用棍毆打她,一面把她拉到山下強姦,事後還詢問其他人「要唔要」,又用燒烤叉指嚇其餘四人,要他們將二人殺死免留後患。結果五人把木棍架在簡尼頸上,然後大力踩踏玩「搖搖板」,又拆去簡尼肩上的繃帶及用尼歌拉的衣裙勒他的頸項,簡尼痛苦掙扎,最後氣絕身亡。他們又把木棍及汽水瓶放進尼歌拉的陰部,直至其幾乎死去,再以木棍施刑,最後尼歌拉失救而死。

1987年,這群童黨因謀殺罪依例判處死刑。到1992年,總督會同行政局按照慣例赦免他們的死刑,改判終身監禁。而尹三龍及其同謀因謀殺被判死刑,惟案發時未滿18歲,要待成年後等候英女皇發落,決定往後的刑期。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夕,尹三龍等人仍未知道其刑期,他們的家屬曾到當時港督府示威,要求港府為這班少年犯訂下實際刑期。主權移交後,相關法律條文變得無效,各少年犯前途未知。至1998年,受害人家屬亦寫信給時任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為尹三龍求情,最後行政長官確定其刑期為27年。而另一在犯案時未成年的張有恆已被確定35年刑期。

2004年9月,在扣除假期之後,35歲的尹三龍獲准出獄與家人團聚,並在懲教署安排下,在一所律師樓任職,重獲更生。

這案件被改編為電影《等候董建華發落》,呼籲公眾關注未成年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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