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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打印本頁]

作者: Hollyren    時間: 2005-10-26 07:55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A:如果你今世殺生,那你下世就要投胎做豬做馬,殺豬吃豬者下世變豬,殺牛吃牛者下世當牛,所以應該從現在起要齋戒吃素了!下一世才能再转生为人!
B:那我要殺人不可了?
A:殺人,你瘋了嗎?殺人者罪加一等!
B:為了下世可以再做人,那我只好現在開始殺人了!
難道就這麼簡單就駁倒因果論了嗎???
如果是的話,那就讓我們現在開始殺人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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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殺人者下世再當人,然後再被其他人殺???????
我的頭好暈........
@o@?????

作者: garfield2005    時間: 2005-10-27 12:19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愚見是   殺生不等于就會投胎變畜生  隻有作孽太多纔變畜生
殺人隻能在地獄受苦,受盡各種酷刑,隻有完成各種刑罰,纔可投胎轉世,或為人,或為畜生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7 12:38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你談及的問題有關於"因果"及"輪廻".
首先"輪廻" 有地獄, 餓鬼, 畜生, 人, 阿修羅及天人, 共六道
而要生在人間並不容易,必須在前生多作布施及嚴持善業。
人間可以分為四大部洲,我們身處的地方是南瞻部洲。其他三個大部洲的人(可能說的是外星人了),壽命比較固定,而南瞻部洲的人壽則並不一定,有甫出生便死去的,也有壽逾百歲的。人間的苦有很多,但可把它們歸為八苦。
"因果"裡有關於"輪廻"的大概如下:
造作黑業或不善業,會在死後感召黑業果而投生於畜牲、餓鬼及地獄道中,這三種生命形式是痛苦的下道轉生,故稱為「三惡道」。造作白業將感召業果而於死後受生於天界、阿修羅界或人間,這三種生命形式,比前述的三惡道所受之苦較為輕微,而且會有一些短暫的享樂,故稱為「三善道」。
這六種生命形式統稱為「六道」,在這六種可能性中,我們在死後,將投生於哪一道中呢?這並不取決於運氣,也不由我們自己主宰決定,更非冥冥中有一個神明在主宰我們的去處。未來的轉生,取決於我們過往及今生中的業,這是一種自然的因果規律。如果我們種下了生於地獄的因,在此因遇上了適當的外緣而成熟結果時,我們便轉生於地獄中。如果你種了某一種業因,就必定會得到相應的某一種果報。
在這六道之中,儘管它們的痛苦程度不一樣,但它們的本質卻都是痛苦。不論我們生在何道之中,我們都不會得到真正的、永恆的福樂,因為世事是變幻不定的。由於我們的煩惱,我們永不感到滿足。我們生於最有福報的天界,有一天我們仍會掉入三惡道中。在這六道之中,我們就是在無奈地、無助地由一道轉至另一道活一陣子,又再輪迴至另一處,不能避免重覆又重覆地離開我們鍾愛的肉身,也不能避免重覆又重覆地受生及老死,這些就是六道共通的痛苦。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7 12:39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因果、業力和十善業
一切善樂的根源便是依因果而行。欲得到肯定的安樂,我們應學習因果定律,依著因果而作應作之事、戒作不應作之事。
有些人認爲因果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的一回事,其實不然。不論你信不信四季循環的規律,到了春天花朵仍然會開;同道理,不論你是否相信因果,這定律同樣生效運作。也有些人認爲因果不外乎是種善因而得善果之簡單道理,其實它是極精妙及複雜的規則。更有些人主張「一切皆無」的道理,甚至以爲這便是佛法的高深境界,這是很嚴重的錯誤。
最細微精確的因果,唯佛能見,譬如說你現在坐在這裏,腳感到有少許疼痛,只有佛才能清楚而精確地說出此乃因某某過去因所致。然而,我們可以依粗顯的因果關係而學習。
業果的特性有四方面:
(1) 業不可改變
世俗上的許多事,或許尚可改變少許,因果卻改變不了。善因只會生産樂果,絕不可能生出惡報,反之亦然。一旦種子種下了,便不會消失,一待外緣誘發便決定生出相應的果。所以,我們應生出決斷心,積極行善、堅拒作惡。
(2) 業會增長變大
一顆小小的蘋果種子,只要有適當的外在條件,便會長生一棵大樹,樹又再生長許多蘋果,每個蘋果又有種子……;同道理,一個小小的因,其果報可以很大。我們若以手指壓扁一蟲,只需一秒鐘,彷佛是件很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其果報卻十分嚴重。反過來說,如果見到有一條蟲掉在水中,我們不經意地順手撈起牠,此因看似極微不足道,但其果報可以變得極大。在過去曾有一小孩,他只不過是在玩耍時把泥巴當成黃金供佛,後來於因緣成熟時,小孩便轉生為天王。所以,我們應參思此中規律而生覺受,決心不以善小而不作,亦不因惡小而不怕。
(3) 未作之業不可能結果
在電視新聞中,常會見到一些大難不死的奇跡案例,譬如說在空難中有幾百人死了,偏偏有一個人生還等等,這其實並不稀奇。只要我們未作能衍生該果的業因,便絕不可能受到其果報。有些聖人喝下了毒藥也不被毒死,正是因爲祂們並無此業報之因。
(4) 已作之業不會消失
佛陀有一個大弟子名為「目犍連」(Mahamaudgalyagana)。這弟子早已成就羅漢的境界,號稱「神通第一」,可是祂在業因成熟時,卻被人打至重傷。由此可見,一旦業因種下了,便不會隨年月而消失,即使過了千千萬萬年的長時間,一旦遇上了外緣,它仍然會結果。
因果有無數種類,我們根本無法一一盡說,但我們可以把它籠統地歸?#123;為身、語或意作之總共三類。
若把身、語及意作之業歸?#123;,共有十種影響力較大的種類。這十業道之正面稱爲「十善業」或「十白業」,即不殺生、不偷盜……等等。它們是衍伸福樂果報的善因。十業道之反面稱爲「十惡業」或「十黑業」,即殺生、偷盜……等等。它們是引致痛苦果報的不善因。十善業是我們應致力去做的項目,而十惡業是我們必須努力斷除的項目。如上說地做人,便是保證今生及未來生能得享福樂的方法。
十不善業分爲由身、由語及由意所作之惡業。由身作之不善業有三種,語作的有四,意作的有三種。身的不善業乃殺生、邪淫及偷盜。語之不善業有妄語、離間語、惡語及綺語。意之不善業即貪、瞋及邪見此三種。
(1) 殺生
殺生乃身之三種惡業之最重者,其果報極爲嚴重。殺生並不狹指殺人,而指殺害任何有情生命。大家切勿誤解以爲十惡業乃佛教徒之戒律而已,非佛教徒若作殺生等不善業,一樣有果報。但凡殺生都有極重果報。
一段完整之殺生業引致一系列殺生之完整果報。甚麽是「完整之殺生業」呢?這具備四個因素,一為對象,二為動機,三為行動,四為事件之完成。在對象方面,殺害任何有生命的對象皆為殺生。在動機方面,殺者無誤地認定要殺之對象,基於貪、瞋或任何一種煩惱而動殺機,這便具備了第二因素。如果在無意及無動機的情況下殺生,這因素便不具備,故此並非一段完整殺業,譬如說你不小心踩死了一條蟲,這是無動機的,所以其業報當然與蓄意殺蟲不太相同。在行動的定義方面,這不只包括自己親手操刀殺生,教唆別人動手亦同,或自己利用下毒藥、用神通力或用邪術等方法殺生也算在內。有些笨人在殺海鮮時命人代殺,以爲這樣便不算殺生,其實這樣做比自己動手殺更爲不好。最後,若欲殺的對象的確因此死去了,四因素即告完備。若對方不死,雖亦有殺生之部份業報,但不完整。
我們講一講完整的殺業與不完整的分別情況。完整殺業乃以上所說、四因素齊全的殺生,譬如說你在海鮮餐廳裏見到一尾魚,你明知牠是一個有生命的東西,你生出了貪吃其肉而欲烹殺之動機,然後你叫廚師代你宰殺,最後這條魚的確死了,這便是完整之殺業。殺業之動機都是基於貪、瞋或癡三煩惱的,譬如說你貪吃魚肉而欲殺,便是因貪而起的動機;如果你因憎恨仇人而欲殺之,這是因瞋而起的例子;有些外道誤以爲殺生祭祀便能求福,這是因愚癡而起的動機之例。在甚麽情況下會有不完整的殺業呢?譬如說你想殺一個仇人,但你卻找不到他,或者你動了手但卻未能成功地殺死他,又或者你雖動了殺機,但後來理智地剋制了這念頭,這都是非完整業之例子。不完整之殺業並非完全無果報,但完整之殺業與不完整之果報輕重及性質不同。
(2) 偷盜
這也與殺業類似,必須有四因素方算完整。對象者,凡明知不屬自己或不完全屬於自己的東西,你在未有物主同意之情況下令它歸為己有即是。這不一定限於強盜或小偷所做的才符合定義,舉凡做買賣時騙斤兩而收取過多的錢財,都算入偷盜之列。動機者如殺業所說內容類推。在行動的定義上,亦同殺業所說、不論自己作或叫他人代作,又或借了不還,這都符合具備行動的因素。最後,只要你心中認爲東西已得手了,便足以具備這第四因素。
我們不要以爲只有強盜之流才會犯偷盜罪,其實未問而自取少至一根針等小物品,也有偷盜之業。
(3) 邪淫
對出家人來説,任何淫行皆構成作十惡業。對在家人來説,正當的性行爲並不算邪淫,只有不正當的淫行方算作十惡業。
從事件及對象之本質來説,凡與同性、別人之配偶、出家人或未成年者行淫,便構成邪淫。與正當的配偶在懷孕時或受持了八關齊戒期間行淫,也屬邪淫。在上師、父母或佛塔面前行淫,即使對方為合法配偶而時間亦無不如法的地方,同樣亦構成邪淫。邪淫之動機多為貪,但也有因復仇而淫他人妻女之案例,亦有外道等因癡而行淫之可能性。在作出了行動而同時生樂時,便湊足了第三及第四因素,足以構成完整之邪淫業。
(4) 妄語
妄語必須是對能明白該妄語內容的任何有情生命,以語言、沈默等方法誤導,方構成業。若對不明人語的畜牲説謊,或對方不明你的意思,則不圓滿。妄語的內容有多類,例如是說為非、黑說為白、未曾親見的事說成親眼所見等等。妄語可以基於任何煩惱所衍伸出的動機。在行動的定義方面,不論是以言說、眼神、手勢踔辽蚰?赃_到誤導的目的,皆屬能構成罪業的範圍,譬如說有人問你是否佛陀再世,你故意含笑不語而誤導他,這就算入妄語之例了。若對方又明白了你的意思,則第四因素亦具備了。若對方不理解,則雖仍有不完整之業道,但未算完整之妄語業道。妄語中有一些內容稱爲「大妄語」,譬如說未證言證,無神通而說自有神通等。在某些情況下,爲了救護其他有情,我們可能會面臨爲難的抉擇,譬如說你見到一人往西逃走了,其仇人持槍追來而問你:「有沒看到我要殺的人?」,你若直説了便會令他人死亡。在這情況下,情況有所開許,我們必須以救助他人為宗旨,但凡夫仍宜採用不妄語及利他兩全的善巧辦法而回答,譬如答以「來來往往的人很多呀!」一類的話以應付之。
(5) 離間語
凡離間挑撥之語言或行爲,皆屬此例。煩惱所發,意欲挑撥,即構成第二因素。如果進行了而成功地令雙方不和,便具足第三及第四因素了。如果並不成功,則不屬完整之離間語業,但至少亦成綺語之罪業。
(6) 惡語
就對象而言,對有情、無情或不解己意的人痛駡等行爲,都能構成完整之惡語業道,但也有不完整之惡語業。就動機而言,與前述類同。就行爲而言,並不一定要很兇惡地説話才算惡語,即使溫柔地說出故意令人傷心的話,也能構成惡語業道。就事件之完成而言,只要對方明白了你的意思,便算圓滿。惡語所說的話,可以是事實,亦可以是非事實。對眼盲的人取笑為「瞎鬼」固然是惡語,但對眼睛沒問題的人取笑為「瞎鬼」則不但積下了惡語之業,且另外又積了妄語之業。若你明知某人的朋友不是小偷,但是你故意在他們二人面前指責其為小偷,雙方都明白了你的意思,某人便因此與朋友不和,你就同時積下了惡語、妄語及離間語三種業道了。
(7) 綺語
不為著任何意義而談及無意義的事,便是「綺語」。綺語是十惡業中較輕的業,但它卻足以令我們浪費一生。綺語的四種因素不難理解,故此在此不詳說了,大家用以上之原理類推即知。
(8) 貪業
在見到好東西而生出佔有欲時,第一因素便具備了。由三煩惱之任一而生起貪婪時,第二因素便具備了。當念頭不斷而越來越強時,便有了第三個因素。在心欲令該物變爲己有時,即使無行動,亦具備了第四因素。總之,但凡為世間名利等而生出之佔有心即屬貪,但希求成佛或解脫之心因性質不同而不屬此列。
(9) 瞋業
瞋恨心能把我們歷劫所修功德毀於一刹之間,所以必須謹慎防護。就事情而定義,對無情或有情生瞋皆屬瞋業。就動機而言,因煩惱而衍伸出欲令對象受到不幸之心即是。就行爲而言,在此心上串習不斷便是。若生出了心欲對方不幸之決定念,便有了第四因素。
(10) 邪見
邪見是三煩惱中之癡的一種。「邪見」包括了認爲無因果、無來生及無佛等聖眾種種不正確、不真實之見解。如果認爲因果、轉生及佛等不存在,便有了第二因素。於此念不斷串習,便屬有行動。生出了決定心時,便告事件圓滿完成。
雖然剛才說過十不善業是十善業的反面,但大家切勿誤會以爲單單沒有作十不善業便是修行十善業。以殺生為例,單單不殺並非十善業。在有可能殺生之情況下,我們先有了對象,這是第一因素;然後我們想及殺生之不對而生出不欲殺之心,這是第二因素 —— 動機;以此動機為基礎,令自己不作殺生之事,是第三因素 —— 行動;最後當我們決定了不去殺害該對象時,便等同具備了第四個因素。在這例子中,我們具足了不殺生之四個因素,這才算是完整的不殺生善業。其他九種善業,餘此類推。
有六種情況可能導致業力之輕重分別。
(1) 基於心念而導致的差別
以猛厲的貪、瞋或癡而作一輕業,則本來不太重之惡業亦變嚴重。
(2) 基於長期串習而導致的差別
由於常時期不斷地重覆作同等之業,本來不太重之業亦變得極重。
(3) 基於所作之事的體性而導致的差別
十惡業中的身業,以殺生為重。語業中,以妄語為最重。意業中,以邪見為最重。
(4) 基於對象不同而導致的差別
同樣是惡語,若對父母或師長而作,惡業之業力比對普通朋友作為重。
(5) 基於別無對治力而導致的差別
一向行善的人偶作一惡業,業力比從不作善的人所作之同樣惡業為輕。
(6) 基於進行方式而導致的差別
同樣是殺生業,但以變態、殘酷的手段殺生比普通手段之所積業更重。
以上所說的,並不一定針對惡業。對於善業,以上六條一樣適用。
不論是善的或惡的業道,皆會感召一系列的相應果報。這些果報分爲三類,一為業力成熟之直接果報,二為與業因相近之果報,三為外在環境之果報。大家要注意,造作一業並非只會有此三類過報之一種,而是全部三種果報均會應現。所以,不善業之果報是很恐怖的。
(1) 業成熟之直接果報
前面亦已提過,對最細微之因果定律,除佛以外無人能知。如果依最粗顯的層面來説,十不善業之重者感召地獄之果,中者生為餓鬼,輕者則生為畜牲。作一次業並不限於只會一次受到這類果報,譬如說一次殺生,就可能感召許多世生於地獄的果報。十善業之直接果報為於未來生轉生於三善道中。
(2) 與業相近之果報
這類果報分兩種,第一種是指我們將受到與該業之經歷類似之果報,譬如說殺生者在經歷完如轉生於地獄等之直接果報後,因其他曾作善行又再生為人時,尚會經歷被殺、夭折或短命等業報。除殺生外,其他不善業亦類推,譬如說曾偷盜者後世會少財及被盜、邪淫者之妻女被他人淫辱等。第二種果報是指我們會於未來生有重覆再作同類不善業之傾向,譬如說殺生者於未來世便會有喜愛殺生之習氣。以不殺生為例,與體驗相近之果報為長壽等,其習氣方面之果報為愛護其他生命之自然傾向等。其他九種善業,餘此類推。我們觀察小孩子,有時會見到同一家中的兩兄弟,哥哥天性喜愛把小蟲從水中撈出,以此為小孩的娛樂,弟弟卻不應人教而從少便喜愛以殺生爲樂。同一家庭、同樣的教育環境,又沒有後天的不同影響,但兩個小孩便自然流露出截然不同的傾向,這便是過去生業因的習氣相近果報了。又有些人本身就很富有,但他們偏偏有愛去百貨商場偷些或許根本不值錢的小東西之習慣,這便是過去生偷盜的習氣果報了。
(3) 業所感召之外在環境果報
除以上兩類果報外,曾殺生者即使後來終於又可轉生爲人,也只會生於外在環境不利於長壽的地區,譬如說他可能會生在長年鬧饑荒、戰亂及傳染病的國家中。其他不善業之此類果報,大家可以類推之。十善業果報即十不善業之環境果報的相反情況,如不殺生者當生於水土極佳、社會安定及利於長壽的地區。
以上說完業之果報了。在不善業果報中,最可怕的並不是生於地獄道中受苦等,而是愛作同業之傾向這種習氣果報。轉生地獄等的痛苦,尚且有一天能業盡,但若因曾殺生而致後來世有再次殺生之喜好的話,便會因此又在作同業,又再引發下一串之果報,就像滾雪球般越變越大,從此難以脫身。
在某些情況下,某些業的業力直接影響我們生在六道中之哪一道。在其他情況下,它只會影響我們因爲別的因素而轉生某道後之生活素質,譬如說我們生為人,這肯定是某過去善根力之牽引所致,至於我們是否富有、相好等,則取決於其他業力之影響了。有些人生於富足之家,一生無憂,有些則生在貧困之家,生存條件極差。這二者之引業肯定俱善,否則便不可能生於人間,但他們的其他業力並不同,以致命中福報天淵地別。依此歸類;,共有四類組合,第一是引業與其他業力因素均好的組合,如生於人間且福報很好的例子;第二為引業善但其他業力因素不善,如生為人但福報很差的例子;第三為引業不善而其他業力因素不差的情況,如生為龍族但受用不缺的例子;第四為引業與其他因素俱不善的情況,例如生於地獄中捱苦的衆生便是。舉個例子,譬如說我們今生持戒能作得完美,但從不肯布施助人,以後便可能因持戒之善而牽引至另一次人間的轉生,但卻因不布施之業因而導致該生貧乏。反過來說,若樂於布施但卻作了其他不善業,便可能因其他不善而導致生於畜牲道為龍族,但卻因曾作布施而生為受用不缺的龍王。這只是很簡化之粗略説明。我們的一生,其實由許多業力因素所影響,凡夫無法一一看清。
在業因成熟的時間性方面,有許多可能性。有些業在今生便開始受報而能延至未來生中,有的會在下一生開始受報,也有在更後的轉生中方開始受報的情況。一般來説,對自己之師長及父母大不敬者,又或對衆生極力傷害者,極可能在今生起便馬上開始受到果報。
總之,我們在一生中曾造作許多善與不善之因,又由於業之輕重、大小、完整與否、所作時間之先後及自己的習氣等,衍生出無數錯綜複雜的因果關係。

作者: 雷.仲恩    時間: 2005-10-27 01:19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關於邪淫的一項有些問題呢
(倒沒想到那麼深入)
當A和B過了一夜,但是A沒有成年,對於A來說那是惡業嗎?
(還有,佛教裡所說的「成年」有明確的界線嗎?)
就這樣。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7 01:50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有機會我會問問上師或師兄師姊, 而成年或不成年是講世俗上的 "成年年齡", 佛法不是離世的 ^^
A和B性交, (A未成年), B 犯邪淫, A也犯邪淫 (輕重有別而已)
但小弟愚見....A未成年而和B性交, 不知到A父母是否淮許, A對自己父母不敬所犯下的業可能比犯邪淫的業更大...
不敬師長,不敬父母的罪業是很重的; 相反,敬師長,敬父母的善業也非常之大.
作者: tto004    時間: 2005-10-27 01:03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說實話,父母我是敬的。他們為我努心努力。我做錯事他們可能比我還要擔心。
但老師,特別是我以前在香港讀書時的老師,就真的每人都是大PK。記得當時小學,我比人打,之後我將那個打我的人打穿了頭,我被記過。
對於這樣不分是非的人,你覺得要怎樣敬他們呢? 很多老師會說他們多麼多麼為學生好。但不要忘記,在香港如果你成績好是不會去讀教書的。讀好書都會做律師醫生等等。對那些連自己的工作都做不好的人﹝讀書時不能讀好書﹞。我真的不會尊敬他們。
當然我有朋友是真的為了學生,但這些只是十之一二而己。
現在想起來,還是很lucky的。因為我給送到外國去了。之後給人打的時候,還手不會有事的。而且外國的思想開放得多,老師講理得多。比起那些香港的只會在書上將東西抄下來要我背的老師來說,我真的想問問  WilsonF-R    或其他老師們為甚麼他們覺得自己須要受尊敬呢?
Respect are earned.  Not come for free.

作者: 馬丁路德    時間: 2005-10-27 06:04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記得當年香港禽流感時,殺了不少雞...
那麼...那些殺雞的不就要下世做雞嗎...
還有...那些靠殺雞維生的雞販,下世又要做雞嗎...
如果說可以轉工,在現在的社會,轉工不是件易事!
那麼他們可以怎樣?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8 12:43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tto004 兄, 先回答你的問題..
除非那個人從來沒有令你學了什麼, 他 什麼也沒有教你, 否則他就是你的老師, 就是有恩於你,  老師們覺不覺得自己須要受尊敬是他們的事(我的老師們大都很謙卑的), 你去不去尊敬人又事另一回事, 這是你個人的修養問題了 ^^
再者你能從師長身上學到多或少, 是很大程度取決於你對這位師長是否尊敬, 有多少尊敬. (當然有些為人師表的真的很差勁 ^^"...)
但以我們佛法上的師徒關係為例, 一旦成立了師徒關係,如果後來發現師長所說、所作與佛法的確完全背道而馳,亦只許默然另拜其他師父,心裏仍必須視這位為其中一位老師。其他無關係的人或許尚可批評此人的過失,但作為徒弟的你,絕對不宜參與批評。
你打穿了別人的頭你真的很開心麼?? 已所不欲, 勿施於人, 他的頭穿了和你的頭穿了是一樣很痛的 >.<
用暴力及權勢爭取回來的名利地位並非什麽大成就。畜生所做的也不過是如 此!
任何以仇恨作爲動機的言行,永遠不可能成爲化解仇恨的一種方法。
在一場紛爭中,不論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一宗家庭糾紛或只是一場打架, 其實永沒有對的一方,凡有參與的都是錯的一份子。
解除核武器並不會達致和平。當人在被嗔恨心支使下,即使用一塊石頭也可 以殺害很多生命。只有解除嗔恨才可以達致和平。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8 12:49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馬丁路德2005/10/27 06:04pm 發表的內容:
記得當年香港禽流感時,殺了不少雞...
那麼...那些殺雞的不就要下世做雞嗎...
還有...那些靠殺雞維生的雞販,下世又要做雞嗎...
如果說可以轉工,在現在的社會,轉工不是件易事!
...
殺生的罪業是犯了, 但並非如兄台所說殺雞的下世就必定做雞這麼簡單,
你以上的見解不算了解 佛教的"因果" 及 "輪廻"  ^^
上面第二篇發表尾段已說得很易明白, 很簡單. 你可以先看看, 如有不明白的或想再加補充的, 可以再拿出來大家討論一下.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8 01:24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再說, 完整惡業具備四個因素,一為對象,二為動機,三為行動,四為事件之完成
e.g. 禽流感時殺雞:
一為對象: 雞
二為動機: 動機不算十分壞, 所以與貪吃雞而殺有大不同, 而且他們殺雞是為了停止疾病及救人, 所以罪業是有, 卻會細了很多很多
三為行動 : 殺了
四為事件之完成: 死了, 殺雞的人如果沒有因殺雞而得到個人利益,感覺快樂或滿足, 也是會令殺業小了的.
再者他們可能也因此救了很多人, 也有善業的因素.
但微細的因果唯佛能知透, 我們凡夫還是要老老實實去戒惡行善.
有六種情況可能導致業力之輕重分別。
(1) 基於心念而導致的差別
以猛厲的貪、瞋或癡而作一輕業,則本來不太重之惡業亦變嚴重。
(2) 基於長期串習而導致的差別
由於常時期不斷地重覆作同等之業,本來不太重之業亦變得極重。
(3) 基於所作之事的體性而導致的差別
十惡業中的身業,以殺生為重。語業中,以妄語為最重。意業中,以邪見為最重。
(4) 基於對象不同而導致的差別
同樣是惡語,若對父母或師長而作,惡業之業力比對普通朋友作為重。
(5) 基於別無對治力而導致的差別
一向行善的人偶作一惡業,業力比從不作善的人所作之同樣惡業為輕。
(6) 基於進行方式而導致的差別
同樣是殺生業,但以變態、殘酷的手段殺生比普通手段之所積業更重。

至於雞販殺雞:
首先雞販一定不是三寶弟子, 如果明知故犯加上不守戒, 他的罪業可是真的不少.
但你先要明白他會成為雞販去不斷殺生, 是因為無盡前生所下的業所致, 有果必有因.
但他今世如果再去造殺業, 再種下惡因, 將來一待外緣誘發便決定生出相應的果, 可能下三惡道了...
有人說轉工不易, 即是只是"不易"而已, 不是沒可能吧~!! ^^
相對於惡業的業果可怖, 小弟本人就會選擇快快樂樂的過清淡些的生活了.

一個真正好的基督徒也不應該是寧願死也不會去在有選擇之下去犯十戒的麼?? 當然戒的內容與佛教不同, 但我想任何好的宗教裡好的修行人也應該會有這樣的心意, 對麽??
作者: Hollyren    時間: 2005-10-28 11:06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WilsonF-R2005/10/28 01:24am 發表的內容:
但你先要明白他會成為雞販去不斷殺生, 是因為無盡前生所下的業所致, 有果必有因.
但他今世如果再去造殺業, 再種下惡因, 將來一待外緣誘發便決定生出相應的果, 可能下三惡道了...
有人說轉工不易, 即是只是"不易"而已, 不是沒可能吧~!! ^^
相對於惡業的業果可怖, 小弟本人就會選擇快快樂樂的過清淡些的生活了.
這個世界有喜歡吃雞的人,就有殺雞的人,殺雞可以是一種職業,禍因只是那些喜歡吃雞的人而已,你說的「轉行」,怎麼轉,這個世界只要有喜歡吃雞的人,就有殺雞的人,只要不是自己殺雞,知道殺雞不對卻不勸說別人不吃雞,這是不是也是一種罪孽呢?????

作者: tto004    時間: 2005-10-28 12:45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WilsonF-R,先感謝你的回覆。我想我能從張子強身上學到很多東西。
1)怎麼plan去hijack香港最有錢的人。
2) 怎樣跟他拿到錢
3) 他是做錯了甚麼而會另到他被刹死。所以沒錢的人千萬不要到中國去。
我就算不做他做的事, 我也一定可以用他這些智慧做其他工作。
問題一是: 我是不是要尊敬張子強呢?
問題二是:請問那些誤人子弟,自己不求上進,每天只想著做老師會有多些假期的人,為甚麼會比張先生好呢?至少張先生有努力過,有學過很多東西,有很用心的plan過一些事情,而那事情是成功的。
當然啦,我不同意張子強做的事。我看的只是他努力和肯去take risk這一方面。而我們那些尊貴的老師卻是••• 唉,不說也罷。
至於這一句我看了之後有很多話想說。
{用暴力及權勢爭取回來的名利地位並非什麽大成就。畜生所做的也不過是如 此!}
1) 為甚麼你覺得畜生就比人類差呢?我見猫狗老虎每天吃吃睡睡。想到的就是當下這一刻。感受的是當下。每一天每一刻活著就像是最後一刻,沒有將來的活著。今天捉到食物,會好好的enjoy這一刻。明天的是明天的事。我見花木為了自己生活,見他們每一刻都為了自己好好的活著,好好的感受,見到一些research說他們為了朋友被害會傷心,下一刻又會快快樂樂的活下去。我不明白你怎麼會覺得動物/畜生會比每天只想著明天,將自己現在的當下忘了的人低下呢?
你會有會有很高我我慢心呢?
2) 如果存在是將我做成用暴力的人。我活著就是為了成就存在的話,那為甚麼你會覺得我有必要做甚麼大成就呢?
或許我的問題是,為甚麼你要我有大成就呢?我活著就只是為了活出我自己。不對嗎?如果我生成一棵花,我只會生長到一尺高,你成甚麼要將我跟樹比較呢?那是佛教你做的事嗎?
因果是有的。但我相信當你強迫自己停止有壞想法的時候,就會在你心裏做了一個因,將你本有的壞念頭push下去,以後再發出來。這就是你說的人天福報,定力消散以後,還是會下惡道•••而你跟著現有的路,成就的也只會到人天褔報而盡。阿彌陀佛。

作者: 馬丁路德    時間: 2005-10-28 07:03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WilsonF-R2005/10/28 01:24am 發表的內容:
再說, 完整惡業具備四個因素,一為對象,二為動機,三為行動,四為事件之完成
e.g. 禽流感時殺雞:
一為對象: 雞
二為動機: 動機不算十分壞, 所以與貪吃雞而殺有大不同, 而且他們殺雞是為了停止疾病及救人, 所�...
十誡的規定其實是宗教最基本的道德,無不合理;
但佛教指殺生是罪過,那麼如果有些人真的只可以靠殺生而維持生計的呢?他們可以怎樣?
你怎可以叫士兵上戰場不要殺生?你怎可以叫買魚蛋的小販改賣素菜?
這就是很大的問題了
難道他們就沒有覺悟的機會??
作者: garfield2005    時間: 2005-10-28 10:11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我想 杀鸡的人之所以杀鸡,不是他(她)想杀,而是有人吃,所以他(她)才杀,相对于那些吃鸡的人,罪嶪小一些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8 10:34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問題一是: 我是不是要尊敬張子強呢?
如果你真心的打從心底認同張子強(但你好像說你根本不同意張子強做的事), 而他又親身的教導過你(他沒有教過你就不算), 你又曾經打從心底認定他是你的老師, 你就得尊敬他. 當然, 其實這是你選錯師長了, 因為你根本不認該視一位德行比的差的人為師.
以佛教徒為例, 選擇師長是有一定根據的:
我們必須在依止一位師長前詳加觀察,不是看到報紙宣傳便一窩蜂地前去依止。世間上的學問,我們尚須擇明師而依止而學,何況生死成就大事?如果已經依止了一位師長,我們就應該看他的功德,而不是去挑他的過失。如果他有甚麽過失,你應該早在觀察期中決定不去依止。一旦已經在心中生起了依止心,再反悔就已太遲了。沒有人逼你去依止一位師長,這純粹是你個人的決擇。如果並未好好去觀察便盲目依止,只可怪自己了。如果我們以批評及狹窄的心胸去看,世上全都是有過失的人。即使佛陀再世,在你眼中也一樣會是充滿過失的。佛陀在世時的俗家親戚提婆達多便是一個好例子:他眼中的佛陀不但並非圓滿的聖人,反而是他的敵人,所以他還處處陷害佛陀。若透過智慧的眼光去看,你會發現原來每一個凡夫都有值得你去學習及尊重的特質,何況自己的師長呢?你眼中的師長之過失,極可能是你內心的反映而已,並不一定是師長真的有過失。如果你真的肯定師長在客觀上有過失或根本沒有真正之不斷傳承等情況,最好是悄悄地疏遠而另尋師長,但絕不可批評已依止之原來師長,心中仍要視他爲自己的師長中之一位。在傳統中,一個修行人可以有多位師長,所以再依止其他大德是沒有過失的,但謗批自己之任何一位師長則是不如法的。如果你已與某人建立了師徒關系(即使只是在心中依止而並無告知師長),就不要再批評他。你儘管可再依止其他師長,但不要評謗原來的師父。其他人如果與他並無師徒關係,這個人又的確真的有很大的根本過失,或許還可出言以維護正信佛教的形像,但作爲徒弟的你就不要插嘴了。總而言之,依止一個師長前要觀察入微,依止後就要視師如佛了
沒有人逼我們去依止一位老師,這完全出於自己的決定。如果自己疏於審查便草草依止了,錯的是自己,並不能怪別人。總之,一旦師徒關係成立了,便必須視師為佛,雖可另拜其他老師學法,但絕不可把其中任何一位不視為佛,乃至批評、毀謗等。一旦成立了師徒關係,如果後來發現師長所說、所作與佛法的確完全背道而馳,亦只許默然另拜其他師父,心裏仍必須視這位為其中一位老師。其他無關係的人或許尚可批評此人的過失,但作為徒弟的你,絕對不宜參與批評。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8 10:51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1) 為甚麼你覺得畜生就比人類差呢?我見猫狗老虎每天吃吃睡睡。想到的就是當下這一刻。感受的是當下。每一天每一刻活著就像是最後一刻,沒有將來的活著。今天捉到食物,會好好的enjoy這一刻。明天的是明天的事。我見花木為了自己生活,見他們每一刻都為了自己好好的活著,好好的感受,見到一些research說他們為了朋友被害會傷心,下一刻又會快快樂樂的活下去。我不明白你怎麼會覺得動物/畜生會比每天只想著明天,將自己現在的當下忘了的人低下呢?
你會有會有很高我我慢心呢?

記著, 流浪貓較多or 家貓較多?? 老虎餓時你看到麼?? 活生生的魚給你刮鱗時它比你好??? 被畜養的畜牲,常常受到鞭打、勞役及被宰殺等,對這些情況我們大概並不會感到陌生。在野外的生物,長期受著饑渴、寒熱的痛苦,又要長期地逃避其他天敵以生存,其恐懼並不難想像。
大多例子了 ^^
而畜生道眾生最慘的是生為畜牲,連一句佛法都聽不懂,所以亦無從學習或修持。可幸地,我們今生並非生為畜牲。
關於我慢心, 我看不到有什麽好我慢 ^^, 我與畜牲道眾生一樣在六道中輪迴受苦, 我今生如果不好好修持,下生可能生於畜牲道or 更惨的地方去了, 道次第中, 因果及輪迴是下士道的修行, 在具備了共下士道及共中士道的基礎後,行者便可進入大乘的修持範圍,亦即上士道教法 上士道分為兩部份,一為培養菩提心的方法,二為生菩提心後的修持內容。
以下略說:
菩提心是甚麼呢?許多人以為菩提心便是慈悲,其實不然。菩提心建基於慈悲,但並不只等於慈悲。菩提心其實指為利益眾生而求成佛的大願心。我們為求有最高的能力、悲心及智慧來利益眾生,所以我們欲成為佛陀。
平等心與我們平常的心態完全相反。我們一貫對親愛的人貪愛,對仇家瞋恨,面對陌生人則漠然。如果有這種不平等的心,便不可能修出遍蓋一切眾生的真慈悲,所以亦無法修出菩提心。為甚麼呢?因為貪及瞋等念正好是慈悲的相反狀態。到底如何修平等心呢?我們應觀察自己為何對某些人貪愛,又為何對另一些人瞋恨等等。為甚麼我們會有這樣的分別呢?這有許多可能性,譬如說某人曾有一次傷害我們,或者某人一向對我們不錯。可是,在親邊的輪迴及過去生中,這仇人必定曾無數次利益過我們,而親人亦必定曾傷害過我們。這一生中的陌生人,在過去生中亦必定曾與我們有關係。
有了平等心後,我們開始修第一重 —— 知母。甚麼叫「知母」呢?我們有無限次的過去生。在這些生中,在生為人、某些畜牲及餓鬼等的時候,我們都有母親。因為有不可計算的過去生次數,所以每一位眾生在某一生或某幾生中曾是我們的母親。修知母便是要令自己深深相信這一點,而做到能視一切及任何一位眾生為母親。
單單知道一個人對己有恩、單單念他的恩,卻甚麼都不做,這是沒有意義的。在既知母又念恩後,我們下一步必須修欲報恩的心。這個法稱為「七重因果」,正是說每一環扣?下一環。修知母及念恩後,下一步自然便是思報恩。若不修知母及念恩,必無法生出欲報恩之心。現在,我們的母親有了貪、瞋及痴病,像是發了瘋般,我們應思及報恩,把他們的困境解決。
然後,我們在心中訓練願一切眾生得福樂的心,這便是修慈心。上至對自己今生父母,下至路上看到的一條蟲,我們也必須對其生出平等的慈心,願其得樂。這是七重中的第四重。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8 11:05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或許我的問題是,為甚麼你要我有大成就呢?我活著就只是為了活出我自己。不對嗎?如果我生成一棵花,我只會生長到一尺高,你成甚麼要將我跟樹比較呢?那是佛教你做的事嗎?
因果是有的。但我相信當你強迫自己停止有壞想法的時候,就會在你心裏做了一個因,將你本有的壞念頭push下去,以後再發出來。這就是你說的人天福報,定力消散以後,還是會下惡道•••而你跟著現有的路,成就的也只會到人天褔報而盡。阿彌陀佛。

你看不起你自己, 自己將自己比做只會生長到一尺高, 沒人可以幫到你 ^^ 我只可以說你正在浪費你寶貴的人身
並非去強迫自己停止有壞想法, 而是當你"真正明白"惡業的後果後, 你就"自然"不會再去造, 不會再去想, 無用將你本有的壞念頭push下去 ^^
而且善惡業, 因果, 輪廻教法只是下士道部份, 只是佛法的一小部份, 單單是善惡業, 因果, 輪廻教法是還未能成佛或脫輪廻苦的, 而甚麼是「共下士道」、「共中士道」及「上士道」呢?菩提道次第模式的教學把成佛之道劃分為三個階段,我們先入共下士道而修學,然後進階至共中士道,最後才有資格入於上士道的大乘修持。
共下士道的修學內容,主要包括了念死無常、皈依、業力與因果規律及十善業等。這些教法能令行者免於下世墮入三惡道中輪迴。
中士道教法。教授培養出離心的部份。在有了出離心後,應如何修持解脫、出離之道。出離心及解脫道是小乘的教法,但出離心是大乘菩提心的基礎,所以欲修大乘必須先修出離心,而解脫道的內容,則是大乘者亦必須經過的修持。換言之,小乘者以為求解脫的心,修令能解脫的法門,而大乘者以為求成佛的心,也要修同樣的內容。
在具備了共下士道及共中士道的基礎後,行者便可進入大乘的修持範圍,亦即上士道教法。
上士道分為兩部份,一為培養菩提心的方法,二為生菩提心後的修持內容。
而最後大乘還有顯法和密法.
最終的目的是要脫輪迴, 成佛, 利益所有如母衆生, 而不是上生天界 ^^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8 11:26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馬丁路德2005/10/28 07:03pm 發表的內容:
十誡的規定其實是宗教最基本的道德,無不合理;
但佛教指殺生是罪過,那麼如果有些人真的只可以靠殺生而維持生計的呢?他們可以怎樣?
你怎可以叫士兵上戰場不要殺生?你怎可以叫買魚蛋的小販改賣素菜?
這就是很大的?..
也有些人是打劫為生的, 難道也是對麽?? 他們可能也真的只可以靠打劫而維持生計的!! ^^
當然如果真是被迫的話, 業力會比較少.
再者, 喜歡殺生的人我真的看不到他會是一個充滿菩提心或愛心的覺者 ^^"...
我想不會有一個牧師, 神父是喜歡去以變態、殘酷的手段殺生吧.....
再者, 善業還是惡業是與造業者心念有很大關係的.  
有些人認爲因果不外乎是種善因而得善果之簡單道理,其實它是極精妙及複雜的規則。更有些人主張「一切皆無」的道理,甚至以爲這便是佛法的高深境界,這是很嚴重的錯誤。
最細微精確的因果,唯佛能見,譬如說你現在坐在這裏,腳感到有少許疼痛,只有佛才能清楚而精確地說出此乃因某某過去因所致。然而,我們可以依粗顯的因果關係而學習。我想你會明白"粗顯"的意思吧.
如果真的真的犯惡業後也可以懺罪的
在佛陀開示因果教法時,爲了確立大衆對因果之信念,並未開示懺罪之法門,只說業力固定及有因必有果報。在佛陀開示大乘教法時,才教示了懺罪之法門。要懺罪淨障,必須具足四力:(一)境力 -- 靠依止境而懺罪。我們以三業作不善,其對像不外乎聖衆與凡俗衆生,所以在懺罪時,亦依賴聖衆及衆生,例如供養三寶及爲有情衆生作利益事業等;(二)追悔力 -- 畏怕所作不善之果報而生追悔曾造不善業因的真切心;(三)對治力 -- 以懺罪爲動機所作之修持;及(四)誓願力 -- 決心不再作同類之不善業。若四者具足,就等於把業因種子燒壞了及把它與好比水份及養份的煩惱外緣隔絕了,令其不得成果。這並非說 '種子'消失了,而是說我們令它不得成長及成熟。所以亦解說了,大乘之懺罪概念與小乘之因果業力概念毫無矛盾。

士兵的問題: 任何以仇恨作爲動機的言行,永遠不可能成爲化解仇恨的一種方法。
在一場紛爭中,不論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一宗家庭糾紛或只是一場打架, 其實永沒有對的一方,凡有參與的都是錯的一份子。
「世界上所有的宗教傳統都是相似的,因為宗教都是幫助我們,讓我們變得更好。幾世紀以來,數以百萬計的人發現在宗教傳統裡找到了心靈的和平。今天,在全世界,我們發現許多忠實的教徒為了幫助別人,放棄了自己的福祉。我相信這些助人為樂的人,認為幫助別人是實踐宗教最重要的目標。
人類天生各有不同的興趣。所以,對於人類因不同的思維方式和不同的行為,產生許多不同的宗教傳統,是一點也不會讓人驚訝的。這種多樣的變化正是讓人們快樂的一條道路。如果我們有許多不同食物,我們對於不同的口味和需要會感到相當的滿意。假使我們只有一種麵包,那些吃米飯的人就被遺漏了。而那些吃米飯的人,他們選擇吃米飯的原因,是因為在他們生活的地方,米是長得最好的食物。」(達賴喇嘛之序文)
馬丁兄...小弟多言送你一句: 宗教的目的是用來帶給別人信心及喜樂, 並不是來比高低的, 放下一點, 大家也放多些時間去作修行, 先做好自己, 再去幫助別人 ^^ 願主祝福你la~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8 11:50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Hollyren2005/10/28 11:06am 發表的內容:
這個世界有喜歡吃雞的人,就有殺雞的人,殺雞可以是一種職業,禍因只是那些喜歡吃雞的人而已,你說的「轉行」,怎麼轉,這個世界只要有喜歡吃雞的人,就有殺雞的人,只要不是自己殺雞,知道殺雞不對卻不勸說別人...
1. 你是否指吃雞的人迫殺雞的人去殺雞?? 選擇殺雞作為職業已是選錯, 當然, 會選擇殺雞作為職業也是因為過去的惡業的因所致, 但如果想去脫離痛苦, 便要於當下開始止惡行善及淨業了.
2. 一段完整之殺生業會引致一系列殺生之完整果報。什麼是“完整之殺生業”呢?這具備四個因素:一為物件,二為動機,三為行動,四為事件之完成。在物件方面,殺害任何有生命的物件皆為殺生。在動機方面,殺者無誤地認定要殺之物件,基於貪、瞋或任何一種煩惱而動殺機,這便具備了第二因素。如果在無意及無動機的情況下殺生,這因素便不具備,故此並非一段完整殺業,譬如說你不小心踩死了一條蟲,這是無動機的,所以其業報當然與蓄意殺蟲不同。在行動的定義方面,這不只包括自己親手操刀殺生,教唆別人動手亦同,或自己利用下毒藥、用神通力或用邪術等方法殺生也算在內。有些笨人在殺海鮮時命人代殺,他們以為這樣便不算殺生,其實這樣做比自己動手殺更為不好。最後,若欲殺的物件的確因此死去,四因素即告完備。若對方不死,雖亦有殺生之部份業報,但不完整。
我們講一講完整的殺業與不完整的分別情況。完整殺業乃以上所說、四因素齊全的殺生,譬如說你在海鮮餐廳裏見到一尾魚,你明知牠是一有生命的東西,而你生出了貪吃其肉而欲烹殺之動機,然後你叫廚師代你宰殺,最後這條魚的確死了,這便是完整之殺業。殺業之動機都是基於貪、瞋或癡三煩惱的,譬如說你貪吃魚肉而欲殺,便是因貪而起的動機;如果你因憎很仇人而欲殺之,這是因瞋而起的例子;有些外道誤以為殺生祭祀便能求福,這是因愚癡而起的動機之例。在什麼情況下會有不完整的殺業呢?譬如說你想殺一個仇人,但你卻找不到他,或者你動了手但卻未能成功地殺死他,又或者你雖動了殺機,但後來理智地克制了這念頭,這些都是非完整業之例。不完整之殺業並非完全無果報,但完整之殺業與不完整之果報輕重及性質不同。
3. 但如果殺雞的人, 殺定D雞等人來買, 便與上之情況又有少許不同了.

作者: Hollyren    時間: 2005-10-29 01:51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WilsonF-R2005/10/28 11:50pm 發表的內容:
有些外道誤以為殺生祭祀便能求福,這是因愚癡而起的動機之例。
從古到今殺牲祭伺神靈中外有之,西藏的天葬你有點解釋?西方聖經中耶和華看中牧羊人亞伯的牲禮羊羔而不喜歡該隱的糧食供品,難道中外诸神也犯有貪嗔癡的罪嗎???
他們是否也在造惡業?????
作者: stevenbkh321    時間: 2005-10-29 02:03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有福德的人才相信因果,世间哪有宗教不涉及因果....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29 11:26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Hollyren2005/10/29 01:51am 發表的內容:
從古到今殺牲祭伺神靈中外有之,西藏的天葬你有點解釋?西方聖經中耶和華看中牧羊人亞伯的牲禮羊羔而不喜歡該隱的糧食供品,難道中外诸神也犯有貪嗔癡的罪嗎???
他們是否也在造惡業?????
◎天葬並不是藏傳佛教的葬禮,但卻並非不符佛法思想的。
人在死後,剩下來的肉身只不過是廢物,不論你以火焚、土葬、水葬或天葬的方式去處理都是一樣的。在心識離開身體後,自然會因業力所主而投身六道中的其中一道,生前的肉身留著也沒有任何用處。
反正在死後身體便一無用處,西藏人選擇在死後再作一次佈施,把肉身施予鳥類或其他動物,這對自己並無損失,又是一種佈施善行,更解決了殉葬的問題。
你覺得天葬十分殘忍,只因你執戀于肉身,其實天葬與火葬分別不大,卻能積布施之功德。
有些電視紀錄片說:'西藏人認爲鷲鳥在吃了死者肉後,便把亡者帶往天上的淨土。',這是想當然的漢人創作。西藏人進行天葬是要作佈施及天然條件因素,並不以爲此舉會令亡者'升天'。
在其他國家與地區,進行天葬是不合社會風氣及環境條件的,衲認爲臨終捐贈器官比天葬來得更有意義。
在六道輪廻中的天道的就是神, 有貪嗔癡的就是未能自主流轉六道中的衆生, 天道的中神也只是六道中的衆生, 造惡業的是殺牲祭伺神靈的人, 如果你相信你的神是慈悲及全能的, 你根本不用以殘忍的手法去殺生祭伺衪.
1. 衪根本無需祭伺
2. 以殘忍的手法去殺生祭伺衪, 慈悲的衪根本不會高興.
3. 會因為祭伺高興的神靈不是貪?? 衪會平等對待所有衆生麼?? ^^
e.g. 我們藉著頂禮佛像來憶記佛陀聖身、紀念佛陀、憶念佛的功德及積集功德資糧。佛像並不是佛,而只是木頭或銅鐵。向佛像供養食物,佛像也不會吃。這種道理人人都明白,佛教徒當然也不例外。佛教從來沒說佛像就是佛或神靈,我們亦同意它只不過是木頭偶像。然而,因爲我們凡夫並無清淨業力得見真正的佛陀,我們以佛像來代表佛陀。我們對佛像恭敬作拜,不是頂禮面前的木像,而是在禮拜它所代表的諸佛。我們對佛像供上食物,不是要喂飽根本不會吃東西的木像,而是爲了藉以供養它所代表的諸佛。事實上,真正的佛陀也不需要我們的供品,這樣做只是爲了讓我們自己積聚功德而已。

動物需要呼吸,你也需要呼吸;動物需要飲食,你也需要飲食;動物會高興 也會悲傷,你也會有時高興,有時悲傷。有些人說動物與人類不同,所以就可以 妄加殺害,我從未聽過比這個更無稽的謊言。
如果有人把你的子女抓去,玩弄一會再加以殺害,而這只是爲了祭伺神靈而已,你會有什麽感想?我不認爲你會欣賞認同這些人的嗜好。這只是無謂的殺生。當殺害生命成爲你 的嗜好時,你的世界是很可悲的!
作者: Hollyren    時間: 2005-10-29 12:32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WilsonF-R2005/10/29 11:26am 發表的內容:
在六道輪迴中的天道的就是神, 有貪嗔癡的就是未能自主流轉六道中的眾生, 天道的中神也只是六道中的眾生, 造惡業的是殺牲祭伺神靈的人, 如果你相信你的神是慈悲及全能的, 你根本不用以殘忍的手法去殺生祭伺衪.
1. 衪根本無需祭伺
2. 以殘忍的手法去殺生祭伺衪, 慈悲的衪根本不會高興.
3. 會因為祭伺高興的神靈不是貪?? 衪會平等對待所有眾生麼?? ^^
如果聖經是真的,那麼,亞伯和耶和華都有罪了????????

作者: tto004    時間: 2005-10-29 01:54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對不起,我不認同。如果我真的喜歡過張子強,而他有親身教我,而現在我知道他是壞人,我不會尊敬他。知錯必須要能改,而不是因為一日為師,我終身要敬一件錯事,錯人。
我相信你回覆的出發點是好的,你也有看很多關於道得的書。但對必須敬父敬師我不能認同。
尊敬必須要看德行。尊重是自己努力得來的,不能是別人給的,也不會是別人給的。
但我可以同意養父養師的做法。因為這是我給的,不必要他們自己努力才得到的。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30 12:40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tto0042005/10/29 01:54pm 發表的內容:
對不起,我不認同。如果我真的喜歡過張子強,而他有親身教我,而現在我知道他是壞人,我不會尊敬他。知錯必須要能改,而不是因為一日為師,我終身要敬一件錯事,錯人。
我相信你回覆的出發點是好的,你也有看很...
給你一個例子:
一個小學中文教師, 他教了你中文, 當時你真心的承認了他是你的老師, 你也從他身上学到了中文, 之後你發現他有很多過失知道他是壞人, 你可以慢慢遠離他, 不去再跟他學習, 但你不要忘記, 今天你能夠以中文學習、與人溝道今天你我可以在此溝通, 也多多少少是他所教導你的, 他給予你的, 所以上師才說, 心裏仍必須視這位為其中一位老師。其他無關係的人或許尚可批評此人的過失,但作為徒弟的你,絕對不宜參與批評。
他錯了, 你還去尊重他, 這是你的心量大.
他教了你東西, 之後你去批評他, 就是你忘恩負義了.
再者你, 我或你的教師也是凡夫, 凡夫或多或少總會有錯, 只是多或少而已.
如果你能像看別人缺點一樣,如此準確般的發現自己的缺點,那麼你的生命將會不平凡。原諒別人,就是給自己心中留下空間,以便迴旋。
送兄一句:
透過評批的眼睛看,世界充滿了有缺陷過失的人;透過傲慢的眼睛看,這世界充滿了低賤愚癡的人;透過智慧的眼睛看,你會發現原來每一個人都有值得你 尊重及學習的地方。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30 12:55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Hollyren2005/10/29 12:32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聖經是真的,那麼,亞伯和耶和華都有罪了????????
1. 我冇見過亞伯和耶和華殺生.亦不知衪是否有殺生... 在我有限知識內耶和華是慈悲, 智慧和愛的代表, 我想衪就算有殺生也不會無故殺生, 就算有衪的動機是善意吧! (不似凡夫以貪、瞋、痴三毒, 三種惡心所引發之殺業) 2. 我亦冇見過基督或天主教教會在教會內殺生祭伺神 3. 你內心的出發點是否又是為了挑起是非爭執?? 最好不是吧... 4. 輪廻及因果, 戒學只是佛法中最基本的教法, 只有輪廻及因果及戒學是不足以成佛及解釋所有問題的, 因明以上還有唯心, 般若, 中觀等....戒學外還有定學慧學... 菩提道次第教法就有成佛之道的大概(就如地圖指南). 在西藏一位僧侶要取得「格西」學銜(大約是佛學博士學銜) ,三大寺的學習內容分別不大,課程主要都是圍繞?五科佛學來安排的,只在教科書及年級編制上有少許不同。五大學科是因明、般若、中觀、俱舍及戒律部。依色拉寺昧院的課程,般若部經論必須八年才學完,中觀部要學四年,俱舍部學四至五年,戒律學六至七年,因明學則分開在每一年中各有一個月教授。在以上學科都一一依次學完及過關後,約共ニ十年, 學僧オ得到「格西」學銜。這種學銜還是不保證持有者的德行和內證,但卻是對其佛學水平的一種極高肯定。(三大寺內年中只有約七天假期 >.<) 至於德行和內證的修行便需在學習以外的時間去修習. 當然神學院或修道院中的學者也不會差到那裡(我也很尊敬這些真修行人的) 所以我才不敢以自己低微的學識及膚淺的理解去作太多不合適的言論.
作者: Hollyren    時間: 2005-10-30 01:17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在下並不挑起論戰之爭,只是看到 WilsonF-R 會員如此真知灼見,一時被您的深厚功底所折服~不得不想請教而已~勿怪~

在聖經裡面,耶和華偏愛亞伯的羊羔貢禮,而不愛該隱的糧食貢禮,是否體現耶和華的貪嗔之心,在下真的不得而知,背後的動機又是什麼呢??請指教~
希望耶和華只是拿羊毛來做衣服穿吧~阿門.....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30 01:28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Hollyren2005/10/30 01:17am 發表的內容:
在下並不挑起論戰之爭,只是看到 WilsonF-R 會員如此真知灼見,一時被您的深厚功底所折服~不得不想請教而已~勿怪~
在聖經裡面,耶和華偏愛亞伯的羊羔貢禮,而不愛該隱的糧食貢禮,是否體現耶和華的貪嗔之心,在下真?..
1. 是不是有什麽隱喻?? 有什麽因由?? 你去問問牧師或神父較好 ^^
2. 小弟絕無什麼真知灼見...我只懂佛法之皮毛, 修行更是不知所謂 (我是真心說真的)
有句說話我想說很久了... 如果大家對佛法有什麽不明白, 請不要問小弟了, 介紹以下:
密乘: http://www.b-i-a.net/iblphk/main.htm
顯乘: http://www.buddhist-hhckla.com/mailboard/main.html


作者: Hollyren    時間: 2005-10-30 01:32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WilsonF-R2005/10/30 00:55am 發表的內容:
1. 我冇見過亞伯和耶和華殺生.亦不知衪是否有殺生... 在我有限知識內耶和華是慈悲, 智慧和愛的代表, 我想衪就算有殺生也不會無故殺生, 就算有衪的動機是善意吧! (不似凡夫以貪、瞋、癡三毒, 三種噁心所引發之殺...
我也認為背後一定有其合理的原因,只是像我們這些凡夫俗子不明白其中深意而已,例如濟公吃狗肉是為了令狗只快點投胎,並不是貪戀狗肉的甜美~

作者: stevenbkh321    時間: 2005-10-30 03:57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济公是戒心不戒口..
济公被称为活佛,试问这个年代何来真活佛...
现在的斋馆尽然出现面粉造的鸡腿等等..这就不是戒心啦...
作者: tto004    時間: 2005-10-30 11:07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你將聖經看得太表面了。就好像有些人問阿當和夏娃吃了禁果以後有智慧為甚麼是壞事一樣。
神不是一個人。神是存在。在這裏的萬物。你我花草都是神。存在的每一部份都是存在的一部份。你和我都是神。
而為甚麼有羊羔貢禮? 因為這是要造訴我們不要執著於世間的財物。這還包括自己的兒子。要知道當時當地牛羊兒子都是自己財物的一部份。就好像現在的捐錢一樣。在當時,你會對每一樣都有感情,可能對兒子的感情會多一點點,但是也是差不多的。因為當時的人都有很多的兒子。
將兒子貢獻給神,貢獻給存在,就是你對他的絶對信任。沒有這個信心,那兒也到不了。你可以一天看 Wilson的話,或你找到的所有佛經,聖經,可蘭經。但是你每讀一本書,你也只會增加你的智識。可是這些東西根本不是你自己個人的感受,個人的見解,只是好像電腦一樣將別人給你的資料紀下來了。將來當你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這些資料對你又有甚麼用呢?
如你是佛教徒,一天到晚看阿彌陀經,你死時對你的幫助及不上你可以死時念十聲阿彌陀佛一樣。行動和感受才是一切。知識和動咀皮的功夫是沒有用的。
貢獻就是行動,當時的聖人能將兒子羔羊獻給神,今天你能將所有的錢獻給神嗎?這是同一樣的道理而己。當然啦,當時的聖人思想very simple, sometime naive...所以可以聲到存在的話。如果你現在要做到的話,就將自己變得像孩子一樣,完全的感受,別想太多明日如何,成就要多高的事。
你要做的是聽到存在,感受到。當時的頁獻是感受到神以後做的貢獻,是存在對你說:﹝你有這個信心可以這樣做嗎?你相信現在發生的一切,不論是甚麼事情,都是為了你好嗎?﹞ 而不是你以為神要你的錢,所以你將所有的錢給了神。那是沒有用的。也不是神父以為神要你將錢都送給神父,所以你送給神父。也是沒用的。
所以不要馬上跑出去將錢都給了教會 or the next guy who show you a beautiful booklet 啊。這就回到Wilson以前的post上了。你要找到明師,覺者。但在此以前,你可以多做善事,多幫別人,這樣見到覺者的機會也會比較高一些。

作者: tto004    時間: 2005-10-30 11:31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對了,所以我還想說。我對差的老師是恨他的。我心量不大,也不會大。
心量大必須自然發生的,這才重要。如果我心量大只是因為讀了幾本佛經而做出來的﹝自我﹞的心量很大,這只是表面的改變,是電腦sofeware 的變,而不是對我本性的悅變,那我死時對我又有甚麼幫助呢?
有一天如果我心量大了,一定是因為我成為覺者了。那時的心量是因為我是你是所有花草獸的心量,而不是我的心量。今天的存在給我這一點點的一個人就是沒有這個心量。如果我表現出來那也是只是因為佛經存進我的電腦﹝人腦﹞裏面,而那個人腦說這樣表現我就是成功的,是偉大的。
這是人天褔報。
作者: WilsonF-R    時間: 2005-10-30 11:45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下面引用由tto0042005/10/30 11:31am 發表的內容:
對了,所以我還想說。我對差的老師是恨他的。我心量不大,也不會大。
心量大必須自然發生的,這才重要。如果我心量大只是因為讀了幾本佛經而做出來的﹝自我﹞的心量很大,這只是表面的改變,是電腦sofeware 的?..
心量大了當然不是因為讀了幾本佛經而做出來. 讀了佛經只會增加知識, 佛教中所說的智慧並不同於知識, 但戒律是為了令我們在未有智慧前好好管束自己的行為,就像小朋友一般來說如果你不去規定他要上學的話很少會自動自覺好好學習一樣 , 負面行為少了, 心就比較易於靜下來, 然後就可以開始修定, 用一些方法(如禪坐)令心可以較長時間定下, 增強集中力, 減少狂亂念頭不斷生起, 再來就是利用自己可以靜下來, 可以集中的心去思考問題(修慧), 當你對問題想通後, 自然你的慈悲心, 愛心, 無私心, 心量也會高了大了...之後又反過來令你可以更加自然地守戒....再去修定....再修慧...直至成覺者
在他人做了令我們不快的事時,我們往往會去憎恨他,就好象憎恨是一種報 複似的。要去恨一個人需要不少精力,而仇恨只是一個沈重的包袱,每一分一秒 都在傷害自己,卻不會影響到被恨的物件,哪又有何意義呢?想想看:在發脾氣的時候,你的感受是怎樣的?不太好吧!哪爲什麽把仇恨 帶在身上呢?仇恨對你與別人都沒有用處,它只是一件不論帶多短的時間與旅途 都嫌太笨重的一個包袱。
憎恨一個人是一種很費神的事情;如果你不喜歡這個人,何必爲他費神呢? 如果你喜歡這個人,哪又幹嗎要去憎恨他呢?
記著一點, 仇恨並不能傷害到被恨的人,只會傷害到自己。每個人也是希望離苦得樂吧! ^^
簡單來說費神去憎恨一個人根本是在揾自己笨, 同自己過唔去.

作者: aa092000    時間: 2007-1-22 11:08 P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士兵上戰場  是為了保家衛國  保護人民  
是出於自衛   所以不算犯殺生戒
而且是施行所謂的"無畏佈施" (使他人安樂無畏懼心)

作者: sgrlto    時間: 2007-2-19 10:09 AM     標題: [下一世再做人的兩種方法?]難道就這麼簡單就可以駁倒因果論嗎????

A:如果你今世殺生,那你下世就要投胎做豬做馬,殺豬吃豬者下世變豬,殺牛吃牛者下世當牛,所以應該從現在起要齋戒吃素了!下一世才能再转生为人!
NONONO....如果你吃齋你下一世應該是一棵草...草也有生命的/3\""
因果論是假的囉,,,就是這麼簡單...因果論只不過是警惕世人做人處事而且
我們這一生都吃了不同種類的食物...難道我們下一生都要當隻四不像嗎???
還有一個解釋吧!!
就是因果論不涉及吃什麼就變什麼的變態論~ .~""
如果你做好事...你下一世的生活會比較好.....
如果你做壞事...你下一世的生活會比較慘...
就不是這麼簡單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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