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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原創]標點符號的基本用法 [打印本頁]

作者: 雷.仲恩    時間: 2006-8-14 06:16 AM     標題: [原創]標點符號的基本用法

標點符號對於任何文字來說都是很重要的。我們偉大的教育制度並未在標點符號上注重過太多(甚至已經不太重視語文科目),可是,要讓別人明白你在說甚麼,標點符號還是重要的。無關寫作內容,統一的標點符號基本上決定了文章的能看不能看。如果標點符號亂七八糟的話,那內容如何精彩都會讓人卻步。(雖然這樣的機會率比較少)
因為一篇標點符號亂成一團的文章,對眼睛來說基本上是擺出了一個「不禮貌」的姿態。就好像一個人對你亮出中指,你是不會有心情跟他聊天的,是吧?
因為最近論壇多了文字的創作(是好事),所以,想亂話一番。關於標點符號的基本用法。自己也是不聽老師講書之人,下面的是自己歸納出來,大多數書籍上的用法。(所以說是亂話)
※逗號(,)
逗號就是用來分隔句子的符號。最基本就是把兩句句子分開。好像﹕
「董建華是香港第一任行政長官,他的管治能力經常被外界質疑。」
就是把兩句中間沒有停頓的句子分開,在對話中就變成了語氣之間的停頓。好像﹕
「這個會員簡直是論壇中的惡性腫瘤,有他在論壇沒有一天不是烏煙瘴氣的。」
如果句子中有三句或以上的短句,那樣用兩個或以上的逗號就要看情況而定。可以一直用逗號,也可以在中間用句號分隔。但大部份情況上要看句子是否有意思的連續。若在短句之間已經有兩個不同的意思,最好要用句號分隔。
另外,「,」和「,」是不同的。後者適合中文字。
※冒號(:)和引號(「」)
這也是問題最嚴重的一個。涉及對話的句子先前也必須用冒號開首,好像﹕
「她在晚上的時候對我說﹕『明天便要起行了。』」
在說、道、講之類的詞語之後必須用冒號開首,對話是發生在「」之中的。如果在「」之中再有「」的話,則要用『』。(好像上面的例子一般)
< >  、[ ] 和“ “ 之類都是用錯的。
※ 頓號(、)
很簡單就是用來分開詞語的。好像﹕
「他滿身都是致命的武器﹕手中伸出機搶、肩膀上的小型炮管、插在腿上的一把一把鋼刀……」
相同性質的詞語則可用頓號分隔。上面的情況就是「武器」。而另一個情況就是跟「和」字用在一起。記憶裡是小學教的最正統用法。例子﹕
「來到課室的同學有﹕小明、小強、小麗和小黑。」
假設課室「真的」只有四個人。在最後的一個人「即小黑」之前應該要用上「和」字連接。才夠正統。不過我看到很多人也不太在意(包括自己),感覺上不用也不是個大問題。當然記得的話最好正統一點。
※問號(?)、感嘆號(!)
見文思義,問號很簡單來說就是表達提問的語氣。驚奇、懷疑的語氣。
「為什麼這個敗類現在還未掛掉?」
就是質問那個傢伙為什麼還未死。用於第一人稱的時候比較自由一點,因為是以自己的角度描寫事情。而第三人稱的視點去寫的時候,這類標點大概就多數用於對話當中。
感嘆號,有人叫它「驚嘆號」。就是「重語氣」的句子的後面會用上。有時一些令人感嘆的事情都會用上。例子﹕
「受死吧﹗」
很簡單,就是叫閣下去死的意思。另一個例子是﹕
「她真的受了很多苦﹗」
感嘆的意思。
※括號(( ))
括號在現在比較自由一點。當中的文字跟句子可以是沒有關係,是為了補充甚麼而出現的。好像﹕
「機械人(泛指所有人工方式製成的人工智能)在21世紀中期發起了爭取機械人人權的『自由運動』,後來變成了蔓延各國的暴亂和侵略。」
當中的括號就是用來補充,告訴讀者機械人的定義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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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常錯的,就先寫那麼多。有錯有遺,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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