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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6-8-31 11:04 AM
| 只看該作者
搞笑
看完我只覺得好笑.
說完一大篇的論據, 到最後倒轉頭來說市民應該有自律的態度.
當中最可笑的是加強傳媒的品味教育.
簡直是廢話, 如果提倡每一本雜誌變成好像讀者文集的書.
相信香港傳媒吃蕉都似.
再者, 都說明是娛樂, 如果不是揭人私穩.
又怎會叫娛樂呢? 沒有這些傳媒.
藝人又會有這麼高的曝光率嗎? 又會有這麼多人呼應嗎?
要說政府的不是, 倒不如是說自己過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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