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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我會建議呀麗忘記背後,她還年輕,總之先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再找一個真正愛她的人吧~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下面引用由Hyacinth2005/02/01 02:55am 發表的內容:
係我就向男友與女家教說明一切 ,之後就買兇殺佢!!
我都會買殺佢
等佢咁得逞丫啦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估唔到呢個世界真係會咁巧合..
個女仔好慘呀!!!!!
比我會一早同個男朋友講清楚...叫佢幫我打死佢呀哥!!!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me too ~this day i listen too~><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一定報警
都吾明點解個男仔要穩當事人出氣... 又吾系她gei錯
如果男朋友因為0甘而同個女仔分手 呢d0甘gei男仔要吾要都罷!!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我會搵佢出黎講數,係衣頸到放針孔機錄佢講GE~野~
再引佢姦人
再報案等佢坐監~
姦人咁過引
都比佢姦左,要告佢更係要犧牲嫁啦~

(現行)根據香港法例  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118條 強姦
性罪行
(1) 任何男子強姦一名女子,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比照 1956 c.69 s.1 U.K.〕
(2) 任何男子冒充一名已婚女子的丈夫,誘使該女子與他性交,即屬強姦。
(3) 任何男子─
(a) 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及
(b) 當時他知道該女子並不同意性交,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
即屬強姦。 (由1978年第25號第3條增補)〔比照 1976 c.82 s.1(1) U.K.〕
(4) 現予聲明,在強姦罪行的審訊中,陪審團如須考慮一名男子是否相信一名女子同意性交,則在考慮此事時,除須顧及其他有關事項,亦須顧及該名男子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名女子同意性交。
(由1978年第25號第3條增補)〔比照 1976 c.82 s.1(2) U.K.〕
(5) 有關第(4)款所述的審訊,如在區域法院進行,或在裁判官席前或在少年法庭循簡易程序進行,則在該款中凡提述陪審團,即須解釋為提述區域法院、裁判官或少年法庭(視屬何情況而定)。 (由1978年第25號第3條增補。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修訂)〔比照 1976 c.82 s.7(3) U.K.〕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這世上 實在太多惡事
很多惡事發生了 我們知道
但我們不知道的 究竟還有幾多
我諗比起我們知道的還要多
人的力量 真是十分渺小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我讚成紫千雪的做法....我情願逃避也不想再觸痛傷口....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我建議她應該和現在的男友分手
忘記之前所發生的一齊,
若她和她的男友有進一步的關係(指的是結婚)
除非那男人主動投案和悔過(因為事情相隔太遠,太難追究)
否則她只會活在惜日的陰影之下

淫賤教師男友強姦未成年少女實錄【6月20日突發事故見第5頁】

我都觉得如果比着系我```
我一定会报仇~!!!! 而且仲要距死得好惨或者比死更难受..!!
虽然话好多野都吾系谂甘简单...
但我始终都吾赞成同父母讲咯..
因为事主都大个女啦,讲明距阿爸阿妈都上咗年纪...
同距地讲只系会令距地担心咯..
我会同至好既朋友商量点报仇...当然..
最好就系可以将距绳之于法啦!!
所以我都赞成 Chris  既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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