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結婚後兩個月分居...為何?!

上星期五晚聽某電台節目講述如下...
一名女子致電來訴苦, 故事大約是(應沒有記錯) - 她與男友拍拖一年多便結婚了, 在婚前男友把私人樓多加她的名字[即業權是一半], 婚前亦沒有性行為, 在婚後一星期發現男方在性方面有特別要求, 令她難以接受(如吞精及江交等...), 言語上帶點命令式, 當時節目主持人都很生氣及大笑, 我都忍不住大笑起來, 因為我覺得她講到好誇張...她還說男方沒有看三級書,四仔電影或網站的習慣.但行為上好像四級電影的男主角,兩個月後, 女方忍不住了,便發傳真到男方公司聲明要求分居啟示,亦搬回娘家暫住.
現在女方有點後悔及希望與男方復合...問節目主持人如何做好?
唉!我覺得真係奇怪啦! 邊有女子可以忍受到自己老公當老婆係性奴呢?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