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華夏民族自己本土的宗教—道教的神仙信仰

神仙信仰是道教的基本信仰,道教所信仰的神仙大致可以分為“神”和“仙”兩大類。神是指神抵,包括天神、地批、地府神靈、人體之神、人鬼之神等。其中天神、地抵、陰府神靈、人體之神的“神”,是先天存在的真聖,按《抱樸子》的說法,是屬於神異類,“非可學也。”而人鬼之神則源于祖先崇拜,有功於國於民,死而把為神。“仙”指仙真,包括仙人和真人。道教所追求的得道成神仙的“神仙”,也就是這個“仙”。仙真實際是經過修煉而成的具有優異功行的傑出人物。“神”和“仙”的含義是不同的,他們的區別,質言之,由天而人的是神(人鬼之神例外);由人而天的謂仙。神多為先天的,而仙多是後天的。
  “神”和“仙”在內涵上雖說有所木同,但都屬於“道”的信仰。道是宇宙的本原,化育天地萬物,那麼天神、地批等的信仰也就屬於道的信仰,並且道教最高尊神“三清”則直接是道報所化。仙真是學道、修道而得道的人,自然也屬於道的信仰。
  道教是多神教,有著龐大的神團體系。給眾多的“神仙”下一個統一、確切、全面的定義,無疑是很困難藥。但我們不妨從道教信奉的各類神和燦中,以窺“神仙”之真諦。
  天神天神是上天之神。《說苑•修文篇》說:“神者,天地之本,而為萬物之始也。”“天日神,地日抵。”《說文》謂“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天神居於上天,天由道報化生,分三十六天。天界三十六天由下而上分別是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無色界四天、四種民天、三清境、大羅夫。天“中有三十六宮,宮有一主”(《魏書•釋老志》),三清境各有左、中、右三官,每宜分別有仙王、仙公、仙卿、仙伯、仙大夫等仙官(指天庭中封有官爵的神仙,道經中說:上土悟之,升為天官),還各有一位太上老君和天師。此外,太清境有“仙”九品,上清境有“真”九品,玉清境有“聖”九品。
  天界尊神很多。三清神,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靈寶天尊、太清道德天尊,統攝三十六天,系最高尊神。“四禦”輔佐“三清”,四禦即吳天金閾至尊玉皇大帝、中天紫微北極大帝、勾陳上官天皇大帝、承天效法後土皇地抵。玉皇大帝總管三界、十方、四生六道。紫微北極大帝統率三界星神和山川諸神。勾陳大帝,協助玉皇執掌南北二極和天、地、人三才,統禦眾星,並主持人間兵革之事。後土主宰陰陽生育、萬物之美與大地山河之秀。此外,如東五公、西王母共理陰陽二氣,調成天地,陶鈞萬品;三官,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鬥姥,綜日、月、星辰,為鬥極之母;幾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客、文昌帝君、東極青華帝君等等皆為道教尊神。
  其外如:日月星辰、風雨雷電話神,諸天天帝、天尊、仙官等等都屬天神。
  地批地抵即地之神,凡社稷、五嶽、山林、川澤、河海之神都屬地抵。道教所信奉的地抵之神,如社稷、五嶽四演等也屬於我國古代國家祭掃的常制,都納入了國家統一把典。至今仍有社稷壇、地壇等遺跡。其他如:城隍、土地、門神、灶神、井神、廁神等等。或護佑三方一家一戶,或職掌一事,皆謂地神。不過,地抵並非全是先天真聖,象社稷、五嶽、四漆等等當然屬於自然神,而城隍、土地、門神等等則多由人而神,屬於人格神了。其實也可列入人鬼之神。
  人鬼之神在這裏“神”的意思是“聰明正直之謂神”。道教是以人為本位的宗教,道教神系中的許多神都是現實人的神化。人鬼之神即是本著有功於民則把之的原則,把人奉為神。其中包括各民族的祖先神、各民族的聖賢英傑、各行業的祖師、保護神,甚至各家族的先祖等等。
  人鬼之神源於中國古代的祖先崇拜和聖賢崇拜。祭祖把賢也列入國家祭典,並且規格很高,典式繁多。如周代“天于諸侯宗廟之祭,春曰構,夏回諦,秋日嘗,冬曰蒸”,四時都要舉行祭掃(《禮記•王制》)。祭祖意義重大,《禮記•祭統》說:“諦、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祭把祖先是治國的根本。
  除了“鎮終追遠”的意義之外,聖賢之神主要是他們的功德或品格受後人的敬重,正如《禮記•祭法》所說“夫聖王之制祭掃也,法施於民則把之,以死勤事則把之,以勞定國則把之,能禦大災則把之,能擇大患則把之”。
  人鬼之神很多,如三皇五帝、孔子孟子、關公岳飛、木匠祖師魯班、茶神陸羽、酒神杜康、玉器行祖師邱長春、犁園神二郎神等等。
  人體之神 道都認為天地是一大宇宙,人體是一小宇宙,人體之內“泥九百節皆有神”,共有三萬六千神,這也是道教神仙信仰的一個特色。四肢、七竅、五臟、六腑之神,皆稱為身神。在道教的修煉方法和科儀法事中,存思體內之神是一項重要內容。
人體之神,如三屍神、泥丸神、脾神常在(字魂停)、腎神玄冥(字育嬰)、舌神正倫、心神丹元、喉神虎賁等等。
  地府神靈與三十六天相對有三十六地,地分九重,每重四地,每地有神主之,共三十六土皇。地府神靈還包陰曹地府之神鬼。人死為鬼,鬼歸地府。中國傳統的地府有兩處,即山東泰山和四川鄂都山。泰山東嶽大帝司人生死,主七十六司。部都大帝治哪都山,綜九幽陰曹神鬼事。地府神靈還有十殿閻王:第一殿秦廣王、第二殿楚江王、第三殿來帝王、第四殿五官王、第五殿閻羅王、第六殿卞城工、第六殿泰山王、第八殿平等王、第九段都市王、第十殿轉輪三,此外判官鬼束等等還有很多很多。
  道都對於“仙”的信仰在各宗教中獨具特色。關於“仙”,即仙人和真人,他們是經過修煉而具有優異功行的傑出人物。也泛稱為神仙。《漢書•藝文志》解釋說:“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遊求於其外者也。”
  道教對仙人有自己的理解,《釋名•釋長幼》釋“仙”說:“老而不死曰仙。仙,遷也,遷入山也。”仙人長生不死,成仙之後就遠避塵世,“遷入山”。可以說追求長生不死是仙人信仰的根本特徵。仙人的另一個特徵是變化無方神通廣大。晉葛洪《神仙傳•彭祖傳》對此作了許多形象生動的描述,他說:“仙人者,或林身入雲,無翅而飛;或駕龍乘雲,上造太階;或化為鳥獸,浮游青雲;或潛行江海,翱翔名山;或食元氣;或茹芝草;或出入人間,則不可識……”仙人可以上天入地,可以潛江隱身,神通廣大,無所不能。
  仙人又有高下品位不同。晉代葛洪《抱樸子》將仙人分為三等:“上士舉形升虛,謂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天隱子》又將仙人分作五類:在人稱人仙,在天稱天仙,在地稱地仙,在水稱水仙,能神通變化稱神仙。《仙術秘庫》亦稱“法有三乘,仙分五等”,其五等仙是天仙、神仙、地仙、八仙、鬼仙。而《太真科》中則分為九品,依次是:上仙、高仙、大仙、神仙、直仙、真仙、天仙、靈仙、至仙。關於仙品的分類法還有很多。
  在道教史上,方仙道、黃老道及後世的神仙道教都是以追求成為“仙人”為終極目標。自春秋戰國以來,發展了許多修他方術、修仙理論、道的信仰和哲學,仙學體系日趨完善。然而從先秦老莊道家,到後來金元全真道一脈相承,皆以“真人”為理想目標,真人也屬於廣義“仙”的範疇。
  “真人”是存養本性、悟得大道的人。《莊子•大宗師》謂“有真人而後有真知”,也就是說有真知的人即是真人。莊子所講的“真知”即所謂“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天之所為”即天道,“人之所為”即人道,明天人之理,懂得天道與人道的關係,宇宙涵育人生,人生必本乎宇宙,不以人智逆天,能“觀天之道,執天之行”,體天道以善人生,達天人合一,廣大自在之境,這樣就達到真人的境界。
  全真道即追求得道成真,謂真功、真行雙全為真人。“真功”指個人內在之修養,《晉真人語錄》雲:“若要真功者,須是澄心定意,打迭精神,無動無作,真清真靜,抱元守一,存神固氣,乃真功也。”“真行”指傳道濟世的社會活動,《晉真人語錄》雲:“若要真行,須要修仁蘊德,濟貧拔苦,見人患難,常懷拯救之心,或化誘善人入道修行,所為之事,先人後己,與萬物無私,乃真行也。”《道門十規•坐固守靜》曰:“積心善行,絕世所欲,不興妄想,無有染著,不滯有無,永絕生滅,是名真人。”真人入世而超世,“形且寄予塵中,心已明於物外矣”(《重陽立教十五論》)。
  真人與仙人最根本的區別在於,仙人追求的目標是不老不死,而真人“不知說(悅)生,不知惡死”,認為“死生一如”(《莊子》),追求的是精神永恆,不是肉體的長生。正常月《龍門心法》就說“不死者豈是凡身,長生者非關穢質”、“不死者我之法身,長生者吾之元氣”、“道存則人存。法在即同身在”真人能超脫生死。
  道教的祖師多為仙真。莊子稱“關尹、老耿古之博大其人”。道教尊莊子為“南華真人”,列子為“沖虛真人”。全真道祖師王重陽、馬丹陽、邱長春、張伯端等均為“真人”。正一天師明代改敕正一嗣教大真人。古今得道仙人,《列仙傳》、《神仙傳》。《洞他傳》、《塔城集仙錄》等所載極多,著名者如:廣成子、穿成公、赤松子、甯封子、黃石公、安期生、附上公、三茅真君、“八仙”等等,多為道教祖師。
轉載于---青羊宮道教文化網
檔案區相關檔案
靈異新聞
中國驚現UFO?多省市民港人目睹 疑軍方...
本港西北上空前晚驚現不明飛行物,民眾拍下照片並致電天文台。同時,內地多個省市民眾也目睹這發光體。昨日內地媒體一度以「中國疑進行第三次反衞星試驗」報道事件,引全國...
鄭和下西洋
《天下全輿總圖》証明鄭和發現美洲?
2006年03月27日新加坡《聯合早報》引述英國《獨立報》報道,一張聲稱是中國人於1763年畫古地圖,的並且聲稱是複製自1418年的地圖上,畫著美洲,企圖證明鄭...
陰謀揭秘
斯諾登再爆NSA機密美策劃網戰 自動反擊...
2014年08月14日美聯社報導,美國「叛諜」斯諾登(Edward Snowden)再揭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機密,指國安局秘密籌備網絡戰事程式,一旦有人向美...
水怪檔案
英漢攝得尼斯湖水怪 15米長黑影時速10...
位於蘇格蘭的尼斯湖( Loch Ness),流傳一個1,400年的古老傳說,在深不可測的湖底,棲息一條怪物──尼斯湖水怪。有人形容,尼斯湖水怪頭很小,但頸又長又...
討論區相關主題
[閒話一則]沐浴用品閒聊
[認真討論]宇宙到底是什麼?
日本毋須為侵華戰爭道歉
《創世記》的邏輯顛倒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