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基督教同中國文化不能會通的死結-----中國人接受基督教困難之處

前一排寫的 基督教同中國文化不能會通的死結-----中國人接受基督教困難之處 基督宗宗教(注一)傳至中國,自唐朝景教(注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比之歐洲各國,中國相信這宗教的人比例少得多,為何中國人會抗拒基督宗宗教?這篇文章會從神的權威問題;人死後去向問題;犯罪得救問題;祖先問題四方面去探討中國人在接受基督教信仰時,中國傳統精神必要妥協之處! 一、獨一神權威問題 基督宗宗教所相信的,為一神之宗教,聖經舊約創世記中清楚指出,創造世界者為獨一的神,名為耶和華,而新約聖經加上聖子耶穌基督,再加上聖靈運動,便是三位一體獨一神的概念;筆者不為三位一體之說在此詳解,但獨一、唯一神之觀念,為基督宗宗教的核心思想,是無可置異的,如十誡中的第一誡所說的「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注三)其他異教所拜之神衹,基督宗宗教會觀之為魔鬼或魔鬼之黨羽迷惑人心的技兩! 反觀中國傳統文化理念裡,雖古有敬天、尊天之相類敬拜獨一神之觀念;但後來出現之道教和自印度傳至之佛教,卻崇拜無數不同性質之神衹;樹木、石頭等物皆能為神;書經中就有云「禋於六宗,望於山川,偏於群神」(注四)(注五)。這多神、萬物皆能為神之說,是中國人幾千年來視之為理所當然的事實! 正因如此,大家可以知道要一個相信了多神之說數千年的民族,改變其傳統思想至相信只有獨一之神,還要視過去所相信的眾神為負面形象之魔鬼,是何其困難! 二、人死後去向問題 人死後會去何處?基督宗宗教內部也有不同的見解,傳統羅馬天主教引用哥林多前書節三章15節的話:「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認為人死後,未悔改而死之惡人會直接下地獄,有特殊功德的人直上天堂,但大多數信徒會到煉獄受火燒之苦(注六),更正教(基督教)不承認煉獄的存在,只說死後會有審判(注七),以生前所作的判定該下地獄還是上天堂。雖則如此,兩者對人只會有一單次單程的生命觀點卻毫不含糊;人在世死後,會因在生不同的情況,到達不同的去處;不會再世為人或重複人世間之生命。 中國人則有六道輪迴之說,此說雖然外來自佛教經典,中國人卻深信此理論不疑。六道者,為天道、人道、地獄道、阿修羅道、餓鬼道、畜生道。人死後,會以自己在生時所結的善果、所作的業,判定來世會轉輪至那一道當中!除了涅槃或觀音等外途徑外,人要在這六度中生生世世的輪迴。常聽聞某某動物是那位先人之來生,或是某某人之前生是什麼動物之傳言,便是自此六道輪迴之說而來!此思想一直植根於中國文化之中,就算非為佛教徒,就算不知何謂六道,中國人一般都相信來世今生之說,和因果報應之談,舉例在香港,前世今生的橋段,就不知作過多少套劇集電影的題材,而香港人亦對之見慣不怪,不視之為不妥(筆者就曾見過某些自稱的基督徒亦大談來世之事,恐嚇別人若再作惡來世會成畜生)。 中國人要接受基督教信仰,就得改變輪迴、來世之思想,接受人死後審判定最終去處的理論,這於傳統的中國人而言絕不是易事。 三、犯罪得救問題 在探討犯罪得救問題之先,先說一說中國及基督教的人性論,根據中國最大的哲學體系,什而稱宗教──儒家,人,是性善的,這在孔孟的言辭間每每得之,如孟子曾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干下也。」(注八),指出就算手抱之嬰孩也有善性,所以善是與生俱來的。(注九)孟子亦曾云:「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注十)意謂天地萬物至高與至細微的價值,皆為我本性所具,若能真誠地反省出這善,自為最大的喜樂,亦即再一次重申之了性善論。雖然基督教中沒有明明的主張性善之說,且甚至因常常談及罪而被人(尤其是中國人)認為是主張性惡的,然而,從聖經中,其實可見基督教的人性論是指向性善的。最明確的一點,莫過於創世紀中所言:「於是,上照着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着他的形象造了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一27),又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成一形,把生氣吹進他的鼻乙衰,那人就成了有生命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二7),既然人是上帝照其形象所造的,而上帝的又是全善的,那麼人就不可能不是性善的了。 兩個性善論都會指向同一個問題:「那麼惡是從何而生的呢?」儒家的看法,是惡的出現,是由於人的善性受到物欲或即私欲的障蔽,而沒有充分實現出來,惡的起源不在人的本性,而只是依附人性而起,是在其之外。基督教的解答,根據奧古斯丁,則是人用自由意志選擇了自我中心的道路,拒絕永恆的上帝,遂虧損了人本性上的完美;這虧損的後果是罪惡(注十一),所以,上帝並沒有創造惡。 從以上看來,中耶在人性論上的大原則差異不大,那麼筆者為什麼又要大費筆墨去說呢?原因,就是因中國人對基督教主張性惡說的誤解,正正是使其難於接受基督教之因由。 而另外之因,則在於原罪的問題及罪的克服問題。 基督教在人犯罪,贖罪這問題上,有一完整理論,簡述為人在被造後,原本是聖潔無污的,但人因吃了禁果後,便有了原罪(注十二)(注十三),這罪使人同神的關係斷絕了,人會步向在死亡!舊約聖經中以色列人獻祭等不說,上帝給全人的救贖是派他的兒子耶穌降在世上,耶穌以無罪的身份為全人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死了,那全人類因他在十架上為流出的血而罪得赦免,同上帝的關係得以服和。只要人相信耶穌為人類的罪而死,後復活,那人便可以得救贖。(注十四)如馬丁路德在<<施馬加登信條>>中說:「藉信我們獲得新潔淨的心,因基督為我們中保之故,上帝必要算我們全然為義為聖。雖然肉體內的罪仍未完全除去死亡,祂仍不計較它或歸與我們。」(注十五)他要表達的十分清楚:一個基督徒之為聖,非由我們的工丈一點一滴累積而成,乃是因信得以稱義。他否定人能用自己的力量如做善事,積功得來救自己,人要靠他力來救(注十六)。又如聖經所言:「我知道在我裏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過我。所以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了」(羅七18-19)又一次說明人因肉體的軟弱,就算心靈上願意也不能自救,而上帝就是我們唯一的出路。 而儒家,則一直相信人能靠自己的成德功夫去克服惡。如孔子所説:「我欲仁,斯仁至矣」(注十七)。又如孟子云:「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為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注十八),簡而言之,即人能透過實踐過程以致成聖成賢,這就是所謂的「成德功夫」 又或從佛教留傳的因果報應之說,即每生每事所種的因,在將來,自生也需要承受所結的果,具一例子說明,如一人在今生殺了人,即使其一生沒被別人殺死或得到惡報,他的來生也終必受這殺人的因所結的果。一切因果全是自己作和承受!而了卻因果的方法只有學佛出家,最終修至涅槃,或是成佛,便可跳出因果之困!人可以靠自己的行為,作善去惡來使自己的來生得好處,或是修佛而跳出因果,這是自救的一法,可以不加外求。拜佛求佛的作用是希望佛祖能協助您修行,但一切因果最終是要自己承受。 基督教說人只要靠耶穌的名,便可以得救贖,得永生,自己不能靠自身的行為得救;而中國傳統上卻信人一切皆為人自己承擔,與外力無關。中國人要接受基督教,便得接受自己無法自救,唯有靠外在的神這思想! 四、敬拜祖先、先人問題 敬拜先人跟以上三點,性質上有不同之處,以上三點皆為中國人傳統思想接受基督教需要轉變之處,而這點除了需要轉變思想外,加上了責任和承諾二因素。 在以上第一點討論人死後去向問題中,筆者已說明了基督教獨一神的思想,人若要接受基督教,便得單一敬拜基督教所相信的神;其他一切物件,動物,先人都不可以崇拜。 但在中國傳統文化裡,敬拜祖先、先人卻被視為天經起義之事,書經載說:「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大報末返始也」(注十九),既然人拜祖,是以祖乃不能不祭,每家中必安放供奉先人之靈位,而春秋二祭必會到先人墓前上香,或是燒香燭冥強與先人,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說中國人所信的是拜祖教,或美其名為人文教,而拜祖己成了子孫、在世親人對去世者所需付的責任和默認或明確的承諾。筆者親身經歷來說,曾聽有一五十來歲的女性說她完全的相信基督教所傳的,但她不能接受基督教,因為她曾承諾去世的丈夫每月也會燒香、冥錢與他,如果信了唯基督教,便是違背了對他的承諾。這例說明中國人如要接受基督教,除了思想上來接受其理論外,在責任和承諾上必須向之妥協。 所以,明顯地,中國人祭祖同基督教的衝突,古已有之,在康熙末年便是因為羅馬教會不理康熙皇帝所下祭祖不擬事之令而被禁教;中國人祭祖之舉動,信了基督教後便不能如此,因這和拜偶像一樣的犯了十誡中的第一誡的(出二十3),這是古今中國人也是難以接受的,怕被冠上背典忘宗之名。不少中國人便是因此而不能接受基督教。 結論 縱觀以上基督教同中國文化不能會通的原因,可見大多都是出於中國人幾千年文化所流下而傳統(多神說、輪迴、自力教及拜祖先),而這傳統根深柢固,彷若置於中國人的脫氧核糖核酸中,是不能輕易改變的。 言則,基督教和中國文化真只永為一不能解開之死結?若要解開這結,又有何法可施?《會通與轉化:基督敎與新儒家的對話》一書,對這有詳述,這雖不是本論文之討論範圍,但作為一個中國人的基督徒,我想明確的指出,傳教至中國雖是神的旨意,亦是眾基督徒極願見到的事情,但在基督的真道上,是決不能移船就磡,為了迎合中國文化而作出「調整」的(如景教就曾贊成拜祖之說)。所以,對於該書所提可嘗用「新路線來表達,改由中國重點思維來整理信仰的體驗和聖經的真理」,我當然對能使更多人得救(尤其是我的同胞)之舉表支持,然其轉移會否導致信仰核心的變質,這點可仍是我所擔憂的。但我相信,中耶的會通(在不影響基督教教義下),在以中國人靈魂得救為大前題上,是須行及必行的。 注釋 一、基督宗宗教這裏指的包括東正教, 基督教及天主教 二、景教, Nestorianism, 為基督教的一個教派,於公元六世紀左右傳入中國。其大主教聶斯脫略(Nestorius)為西元第五世紀的一位教父。他的神學思想,強調基督人性的完整,堅持耶穌具完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且反對當時流行馬利亞是「上帝之母」的說法,他認為她只是個凡人,因而被正統派斥為異端,處以死刑,他的信徒逃亡東方,在波斯帝國奠下基礎,後從波斯又傳入中國。 三、本文引之章節皆採用《聖經新譯本》 四、根據註釋,「禋」亦祭,「六宗」云者,謂寒、暑、日、月、星、水旱之自然現象也;「望」乃遠望而遙祭也,是以「望於山川」亦即祭山川也;至日「偏於群神」則更是普「偏」的祭及一切「神」靈,有謂先人聖哲亦在其內。 五、何世明《基督敎儒學四講》(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1982),頁31 六、王永信,鮑會園,馬國棟 《明白真道(增訂本)》(美國中信出版社, 2002),頁295 七、同上,頁296 八、見《孟子.盡心章上》 九、何世明《基督敎儒學四講》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1982),頁81 十、見《孟子.盡心章上》 十一、梁燕城《苦罪懸謎:從中西哲學探索"惡的問題"》(天道書樓有限公司, 1980),頁47 十二、原罪論並非出自聖經,而是由奧古斯丁(Augustine)所提出的。他認為自從始組墮落以後,歷史發展中全人類,都失去了實現美善的能力,人雖仍有自由,但却無能力全面向善,不能反過來以自由去認識上帝。 十三、蔡仁厚, 周聯華, 梁燕城《會通與轉化:基督敎與新儒家的對話》(宇宙光出版社, 1985),頁240 十四、見 路加福音三16-18 十五、楊慶球 《成聖與自由:王陽明與西方基督敎思想的比較》(建道神學院, 1996) 十六、蔡仁厚, 周聯華, 梁燕城《會通與轉化:基督敎與新儒家的對話》(宇宙光出版社, 1985),頁81-83 十七、見《論語.述而》 十八、見《孟子.盡心章下》 十九、見《禮記.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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