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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4-10-17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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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對於臨終的處理方法
病人住院期間,院方開出病危消息,家族須沉靜應付,轉院或回家療養中採擇一項,絕對不可忐忑中誤信昂貴之偏方或騙術,至於臨終時之處理原則絕對不可慌張。敬僅熬過最後五分鐘,讓病者能安然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而嚥氣。 將臨終細節一一分述於後。
一、反青:病者將死之前通常有迴光返照的現像,俗稱「反青」,會有託孤及立遺屬,或分手尾前給予子孫之行為。
二、爬坡:假如氣息奄奄轉為冒汗,俗稱「爬坡」。其實是汗腺及泌尿系統已無縮緊之力。所以大小便突然失禁,全部溢出。
三、路傍屍:乃閩南人極歹毒的咒人語,從前人在外去世者,遺體禁運回家中或村中,或謂其靈魂將被門神所阻不能進門,致在村內遊蕩,此係在當年學識封閉鬼神作祟下,地方鄉愿惡棍之誑語,其實係因交通不發達,遠途移屍多日,由於屍臭感染病菌傳染瘟疾發生,而家中死了人自然忍氣吞聲地不敢反駁-結果造成此一陋習。以致有的尚在醫院急救當中,家人惟恐其變故而匆匆忙忙接了回去,致延誤急救機會。目前由於交通暢便,殮屍亦講究衛生,故皆可直接運回家中或殯儀館等場所。不可在路邊做草寮停屍。
四、水舖: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客家人係將木板置於地面上不用椅凳架高。人將嚥氣時不可置於床上,謂日 後靈魂必自床上生。常人的床必有蓆與褥。但置屍身之木板不敷蓆褥。於其 上以水淨身,由於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如水一般的清靜,回復永恆寧靜。 有生必有死,如水平的公道,故此木板稱之為「水鋪」。從前屍鋪防蟲蟻, 故於四柱下必置一碗水。水舖者乃極潦草的一張床,意即同歸一空,淡然無 味有如水。也是一種分割儀式:即活人睡床,死人以木板為鋪,以石為枕(嚥氣後嘴巴才能合起來),象徵子孫能頭殼硬,子孫頭角崢嶸,即聰明之意)。水鋪也叫「水床」,覆蓋屍身之布也稱「水被」。淨身穿衣皆於其上處理。
五、龍虎方:建築物之左邊屬龍方(進門之右側)謂之「金龍」,建築物之右邊為虎方(進門之左側)謂之「白虎」。建築物之前方謂「玄武」,後方為「朱雀」。從前三合院或四合院的房子,大門居中,長子居龍方,次子居「虎方」,一再東一在西,所以妯娌稱為「東西」。古禮人嚥氣前男徙正廳、女徙內室( 淨身換衣畢始移鋪於廳),故男歿曰正寢,女歿曰內寢。長輩置龍方,幼輩置虎方:夫妻同歿時夫在龍方妻在虎方(正好男左女右,女在男之右手方)。目前住屋結構格局不一,可因地形之便而置放,但需頭內腳外或橫置也可。
六、乞水:係子孫向水神乞水以清除屍身之污垢。昔者人嚥氣後,家屬須以陶缽至附近溪邊或井旁汲水以供浴身用,又稱買水(請水),今人皆用自來水代替,以臉盆置舖上淨之。蓋水是流動的,現象為「活水」,意即讓子孫有活水(好利頭)之謂。
七、淨身:俗謂人一生在世間數十年滿身垢:口沒遮欄-沒「口德」;行為處事缺善行-「缺德」,心中念頭乏善心-「歹心」,教子育女私心不重公德-「失德」,七情六慾不節制-「壞德」,以及滿身銅臭汗臭。故家屬向水神乞水以淨屍身,以令其順利赴陰府不致被認為「骯髒鬼」。其本意為病人久未洗澡,拭淨其身再著壽衣,讓子孫便於其旁守靈,再行入殮,其實乃係拭淨病菌,以免傳染病流傳,引起瘟疫之作用。又言人一初生即拭淨其身以踏入人間,要離開前也拭淨其身回歸樂土,兩不相欠。現行以濕毛巾拭其身即可。
八、壽衣套衫:供死人穿之衣服,一般皆以奇數件,稱「重」或「層」,而不稱「領」、「件」。老年人通常在生前備妥壽衣,亦有已出嫁女兒為雙親六十或七十大壽生日時附帶贈送,稱「張老衫褲」。但現在通常不備,入殮前,家族先脫去亡者身上衣服,先予淨身,再者亡者生前喜歡穿之衣服即可,一般穿壽衣,由家屬親自為之。從前本省被滿族統治兩百一十二年,又被日本統治五十年,本省同胞不滿被異族統治。因此在為父母親穿戴壽衣時,必須在廳堂至一個「米蘿」(即敢壺),內置一矮凳,長子穿 戴笠立於凳上,反套壽衣於雙手逐件套起稱「套衫」。現在早回歸祖國懷抱,此俗已廢。
九、套衫畢長子再進食黑糖麵線之例子同。也如新娘高?*** 元G凳疊之意思相同,亦即民族文化之抵制,即不願踩滿族、日本之土,戴笠則不願看日(日本)滿天。台灣光復後,此例自然消失。本省人向日人詭稱新娘凳疊隱身為讓新娘能終身大富大貴。騙日人「黑傘遮帛」係恐魂被日曬之意。
從前男歿時有的為之理髮並戴上帽子,女性時,則由媳婦為之梳頭並且插下長壽針,女兒負責穿襪與鞋,即俗稱「媳婦頭、女兒腳」之意。佛道兩教信陰間十殿,有牛頭馬面,故亡者赴陰間不可穿皮鞋,宜著便鞋,如著皮鞋,必須用紙或膠布貼鞋底,俗信靈魂返家時才不致發出聲音。此當然係迷信所致,毋庸置疑。以石頭為枕,能讓子孫頭殼硬,即頭角崢嶸之意。
古時婦女亡者之內衣為「貼肉绫」,係一種質軟而細的白綢製成,其上衫仔褲亦是白色,乃女性結婚時所調製,結婚日穿一次,保管起來,等收殮再穿,此俗已絕跡了。又入殮時亡者衣褲所有口袋均縫密,係「死不帶去」之意思,深恐帶了子孫之財物去,此俗亟應改正,即不讓亡者帶東西去,為何還要一直燒銀紙給他,甚或燒了一大堆靈厝、電器、交通工具及金銀財帛,乃活人心理作祟之行為。其實讓父母能帶些一應資 ,不但子女盡「孝道」,而且終生心靈也安慰,世代相襲,豈非也一大善舉哉。
十、化妝:人嚥氣前往往由於痛苦的掙扎或由於躺在病榻上過久產生臉型變化等現象,子孫們宜在水舖上適度為其化妝,男性亡者修剪頭髮與鬍子,女性亡者擦倷拭化妝品與抹口紅,佩上耳環與項鍊等,在亡者之手指戴上其生前喜愛的戒指與子孫們贈送的首飾,穿戴整齊再蓋上屍被,可以不覆蓋臉部以備子孫至親能瞻仰遺容。口中置放玉或寶珠銀器等物(如無金銀玉石以紅紙代替),舉行火化者,入殮時宜將首飾等一一摘下收藏。從冰庫移屍經淨身後,其壽衣宜選用易吸水會腐化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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