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75608
- 帖子
- 13
- 精華
- 0
- 積分
- 10025
- 代幣
- 10012 元
- 評級
- 0 分
- 閱讀權限
- 50
- 在線時間
- 0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05-11-19
- 最後登錄
- 2007-2-1
|
1#
發表於 2005-11-19 02:43 PM
| 顯示全部帖子
[引文轉貼]如果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
如果有人有這種想法,他的愛情根本說不上「真心的」愛對方。
「真心的」愛是會包容對方的缺點。
相親、表白、求婚、結婚、談戀愛、寫情書和訂婚都是出於內心的勇氣表現,不是任何人都做到這一點。
如果人對愛情的不尊重,例如:隨便分手、移情別戀、隨便離婚和隨便和別人發生性行為,這不單止不負責任那麼簡單,就算成為家庭,最後受害的不只是自己和伴侶,而是自己的子孫。(例子:根據有關個案,兒童會受家庭背景影響,之後兒童成長有可能會和父母一樣,令下一代受到同樣的影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