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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4-11-5 04: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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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討論]一個不足16歲的少女懷孕的決擇
16歲不會犯法吧???
香港不得與16歲以下人仕發生關係... 但16歲就以經可以了.. 而且16歲也可以結婚<但要雙方家長同意書>
18歲之後就不用家長同意了~
我的意見..當然是不能落掉小孩阿 小生命哩QQ
男女方一定要把小孩生出來..
而且一定要告訴父母 養小孩的資金可能要靠雙方家長幫忙 還有照顧小孩~
等他們2個都大一點 工作以後..再努力創做小家庭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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